上海:二级以上各类医院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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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1 04:53:22
感冒是否随便使用抗菌素?临床有否乱开大处方?上海市卫生局1月15日发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整治通知,明确要求上海市二级以上各类医院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区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组织面向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
医院须监测各类抗菌药物用量
按要求,医院必须建立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制度,对病人的各类抗菌药物的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强处方管理,已使用电子处方的医院,须同时打印纸质处方,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逐步实施应用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药物应用合理性的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
二级以上医院要制定基本药物目录
二级以上医院要制定本院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制订其他类别药物的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指导临床应用。
二级以上医院建立由医疗、药学、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设立由相应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组。加强对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防止同一品种药物品牌过多过滥
在药品采购中,建立健全药品新品种引进制度和药品退出(淘汰)管理制度,防止同一品种药物品牌过多过滥。新进或退出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人数需超过四分之三,同意票需大于三分之二方可通过)。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可采购1~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以上要求,对本单位的药品品种进行清理。医院必须建立和完善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抗菌药物、激素类药品、有毒中草药等对临床药物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影响较大的药品,进行临床使用权限划分。
及时提供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知识
为完善合理用药管理,市、区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和技术能力。
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在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二级以上各类医院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转载自《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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