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查显示:公众安全用药存在四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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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7 20:48:55
不少家庭都习惯在家中准备一个存放常用药品的“小药箱”。最近,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家庭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次用药知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在储备药品、使用药品方面存在四大安全隐患。
隐患一: 家中储备大量过期失效药品休 闲居 编 辑
调查问卷显示,一半以上的市民都承认家中储备的药品中有过期失效药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处处长孙缘萍说,这给公众的用药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应当引起注意和警觉。要定期清理家庭药箱,特别是注意将过期药品清理出药箱,用药时也要查看药品的有效期,以免误服过期药品,危害身体健康。
隐患二:不了解储存条件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有不少被调查者认为,药品只要没过有效期就是合格的,质量就有保证,殊不知药品的储存条件如光线、湿度、温度等都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本来质量合格的药品,不注意储存条件就有可能使药品变质。药监部门有关人士提醒,药品应放在干燥、避光和温度较低的地方。该密闭存放的要装入瓶中密闭保存,不能用纸袋或纸盒存放,以免在久贮过程中氧化或潮解。此外,存放药的瓶、袋、盒上的原有标签要保持完整,药名要清楚、正确。没有标签时,一定要把内装药品的名称、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有效期等详细标明。
隐患三:随便丢弃过期、变质药品
在调查中,有96%以上的人都选择了将家中存有的过期或变质药品当垃圾扔掉。专家提醒,药品不是普通垃圾,随意丢弃会危害人体健康,造成环境污染。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散发到空气中,可能造成他人过敏;粉针剂药品则会造成皮肤溃烂。在处理过期药品时妥善的做法是:数量大的,上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少量的像胶囊(丸)、片状类药品,应用纸包好再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软膏类药品,应将药物从膏体中挤出,装在信封后密闭再丢弃;喷雾剂类则应在户外空旷地上彻底排空;针剂、水剂类注射用药应该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深埋或焚烧。
隐患四:家中存有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
有三成以上接受调查者说,自己家中存有一些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不知该如何处理,也不知是不是还能服用。孙缘萍处长提醒,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的药品都必须标明有效期,没有标注有效期的药品不能继续使用。药品标签上有效期表述形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有效期至×年×月×日。家中贮备药品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说明书、外包装,注意上面标明的有效期、注意事项等。用药时仔细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是个好习惯,也是基本常识。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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