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祛皱 眉毛整成畸形 美容院一审被判赔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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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13 06:10:26
人到中年的王女士为了能显得年轻点,在一家美容院做了整形手术,结果手术失败,造成她的两条眉毛高低不对称,术后3个月刀口处还在往外流脓。
王女士说,2002年12月20日她在杂志上看到了一则美容广告,就和朋友一起来到位于乌市中山路的一家美容院,咨询关于无痕祛下眼袋和切除松弛的上眼皮的有关事宜。该美容院的负责人刘女士说,现在祛下眼袋都采用无痕手术,切眉伤口很小,不会留下疤痕,让王女士放心。 休闲居 编 辑
王女士交了3000元的美容整形费,于当年12月28日与美容院签订了一份“美容整形外科手术协议书”。协议约定,在为王女士做祛下眼袋、额部皱纹、眉部切口去除鱼尾纹的同时做提眉术。协议中同时约定了6项术前须知,其中第1项说,施行美容整形外科手术,医生虽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各人审美观不同和当前医疗水平所限,不一定能满足各自的要求,可能效果不尽理想或出现并发症,并说如出现上述种种情况,手术者不得因此无故纠缠不休。
协议签订后,王女士便做了整形手术。手术后,刘女士告诉她手术非常成功。
王女士说,手术后3个月左右她的伤口还在流脓,至今左右眉毛高低、形状都不对称,疤痕也非常明显。她认为整形手术是失败的,严重影响了她的容貌,便于今年3月1日将刘女士诉至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刘女士返还手术费,并赔偿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4万余元。
庭审时,被告刘女士辩称,在手术前美容院与王女士签订了协议,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约定,王女士也签了字。刘女士认为,整形手术是成功的,不存在毁容现象。
王女士当庭出示了2003年6月18日她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做的伤情鉴定证明书,结论为:提眉术后双眉不对称畸形。她还出示了今年4月16日她在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的法医学活体损伤检定,结论为左眉较右眉高。
法院审理后认为,整形手术导致王女士双眉不对称畸形,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该美容院承担。近日,天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返还王女士手术费3000元,并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失费1万元及其它损失合计14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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