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有哪些类型,表现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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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28 04:32:46
本病根据临床症状群的不同,可划分不同类型。类型与起病、病程经过以及治疗反应和预后有一定关系。常见类型与表现如下:
(1)单纯型:本型占住院精神分裂症病人的1%~4%。在群体普查资料中约占2‰(北京)。青少年起病,起病缓慢,持续进行,表现日益加重的孤僻、被动、活动减少,日益脱离现实生活,临床症状主要是逐渐发展的人格衰退。一般无幻觉和妄想。如有则为片断或一过性。此型病人在发病早期常不被人注意,往往经过数年的病情发展到较严重时才被发现。此型自动缓解者少,治疗效果和预后差。休 闲 居编 辑
(2)青春型:本型占住院精神分裂症的8%(北京)、12.5%(上海)和26.4%(南京)。占群体普查资料的11%(北京)。此型多发病于青春期,起病较急,病情发展较快。主要症状是思维内容离奇,难以理解,思维破裂,情感喜怒无常,表情做作,弄鬼脸,傻笑。行为幼稚、愚蠢、零乱,精神症状丰富易变。此型病程发展较快,虽可自发缓解,但维持不久,易再发。抗精神病药物系统治疗和维持治疗可延长缓解期,减少发病。
(3)紧张型:本型占住院型精神分裂症病人的6.9%(南京)、11%(上海)和16%(北京)。近年来有减少趋势。大多数起病于青年或中年,起病较急,病程多呈发作性,主要表现为紧张性兴奋和紧张性木僵,两者交替出现,或单独发生。临床上以紧张性木僵为多。
紧张性木僵:突出的表现是运动性的抑制。轻者运动缓慢,少语少动,重者以木僵固定于某个姿势,不语不动,不饮不食,表情呆板,对环境变化毫无反应,病人肌肉紧张,呈蜡样屈曲。紧张性兴奋:以突然发生的运动性兴奋为特点,新病人行为冲动,不可理解,言语内容单调呆板。如卧床不动的病人,可突然起床,无目的地砸东西,然后仍旧躺下。此型可有自动缓解,治疗效果较其他型好。
(4)偏执型:为四型中最常见的类型,占住院精神分裂症病人的41.3%(南京),46.5%(上海)和
56%(北京)。在群体普查资料中占54.3%(北京)。发病年龄较晚,多在中年,起病较缓慢,病初表现敏感多疑,逐渐发展成妄想,并有泛化趋势,妄想内容日益脱离现实。有时可伴有幻觉和感知觉综合障碍。妄想结构可较系统化,亦可零乱,情感和行为常为受幻觉和妄想支配,表现疑惧,甚至出现自伤及伤人行为。病程发展较其他类型缓慢,精神衰退现象较不明显,自发缓解者少,治疗效果较好。
(5)未分化型:上述各型部分症状同时存在或难以归入上述类型,尚未分化明确的类型,称为未分化型或未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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