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重复用药 注意区别“慎用”“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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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1 06:40:42
消费者在进行自我医疗时,常会出现重复用药问题,这是由于对药品名称的认识不准确造成的。每个药品一般有两个标准名称,一是国家药典委员会规定的通用名,另一个是它的化学名。如阿司匹林(AsPirin)为通用名,乙酰水杨酸为其化学名。另外不同厂家、不同剂型的产品有很多商品名,因此造成了同一药品会有不同名称的现象。
作为消费者,大多对化学、通用名看不懂、记不住,更多的是认同商品名, 以为不同的商品名就是不同的药品。因此,在生病时,有可能同时服用不同品牌的药品,无形中使同一药物的剂量增加了许多倍,容易造成对人体的侵害。
在用药时,一定要分清哪些药可以一起服用,哪些药不能一起服用。当不清楚药品的主要成份时,可向药店或医院的专业人员咨询。休 闲 居 编 辑
药物说明书经常注明某某药在什么情况下需慎用、禁用字样,应该如何掌握呢?“慎用”是指谨慎应用,并非绝对不能用,这种药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通常是在小儿、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心、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为这些人由于生理上的特点或病理上的原因,体内解毒、排毒的功能低下,或某些重要脏器功 能低下,在使用某种药物时,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用药应格外小心谨慎,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停止并向医师咨询。
“禁用”即禁止使用,因为用后会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中毒,如阿司匹林,有消化性溃疡的患者应禁用,又如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对那些正从事机械操纵、驾车船或高空作业者应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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