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与5%葡萄糖水混合静滴。 皮下、肌内、静脉或膀胱内病变区注射:剂量应根据给药途径和不同肿瘤选择最佳量。一般按体表面积计算,成人白血病等,每次200万~450万单位/m2,3次/周;肝炎等,每次300万~500万单位/m2,每日或隔日一次。应根据疗效和病人反应调整剂量。休 闲 居 编 辑 毛细胞性白血病 2 miu/m2,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用药剂量可根据病人对药物的耐受情况而作调整。治疗1个月内应有1项或多项血液学指标开始回复正常,但所有3个血液学指标(粒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水平)则可能需要6个月或更长时间才可全获改善。此治疗方案应持续采用,除非病情迅速恶化或出现严重的不耐受反应。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4-5 miu/m2/日,皮下注射,当白细胞得到控制,可改为隔日1次,也可根据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调整并继续维持。 多发性骨髓瘤 2-3 miu/m2,每周3次,皮下注射。也可用作化疗诱导出现反应的病人之维持治疗。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2 miu/m2,每周3次,皮下注射。用药至少1年或至病情进展。 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 3-5 miu,每日1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疗程为3-4个月,若疗程完成病情好转后又出现复发,可进行重复治疗。 丙型肝炎 3 miu/m2,每周3次,皮下注射,疗程 6个月。 恶性黑色素瘤 10 miu/m2,每周3次,皮下注射,疗程4个月。 喉乳头状瘤 3 miu/m2,皮下注射,在外科(激光)手术切除肿瘤组织后开始用,需要6个月或以上的治疗才能显示出效果。 尖锐湿疣 1 miu/m2,隔日1次,作局部注射,可以同时治疗5个患处。 卡波济氏肉瘤 50 miu/m2,每日1次以30分钟静滴,连续5天,停药至少9天,然后再进行第二个5天的疗程。 膀胱癌 10-1000 miu,每周1次作膀胱灌注,每次保留2 hr,8-12 周后改为每月1次。 卵巢癌 50 miu,每周1次,腹腔注射,连用3-5次,病人用药前需先作手术清除肿瘤,若与化疗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