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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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09-01 17:08:4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村卫生人才队伍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今年,安徽省继续组织开展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工作。
安徽省卫生厅将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这些政策包括:省财政列出300万元作为招募人才专项补助经费,各市、县(市、区)财政也拿出相应的经费用于此项工作;对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其中本科生每人2万元、专科生每人1万元,各市、县(市、区)财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经费给予配套,以上经费专项用于招募人员的个人工作、生活补助;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专科毕业生,其工资由县财政供给,也可由用人单位解决,并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其定级工资高于同类人员一档,并按省人事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县以下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浮动岗位津贴的通知》(皖人发[1999]40号)规定,享受浮动岗位津贴等。原则上安排招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半年到一年。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省卫生厅将根据各地实际招募人员情况,制定省级补助经费分配计划,通过省财政一次性下拨各地。农村人才招募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优先安排我省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贫困县和本科生的招募工作。
今年安徽省共有28个县(市、区)上报了招募需求信息,共有607名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的招募需求计划。凡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普通应、历届本、专科毕业生(含“3+2”高职毕业生)均可报名。
2004年,安徽省已公开招募本科毕业生30人、专科毕业生162人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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