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医药工作的6个要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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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1 21:46:58
三、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 推进中医药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对中医药科研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能够有效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信息、实验动物、科学仪器等支撑条件的建设。 论证实施一批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积极参与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做好973项目、“十五”攻关项目、国家科技基础性和社会公益研究重点项目、局重点专项、重点课题的监管及总结验收。完善课题总结验收及鉴定管理办法,做好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 在认真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继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意见》。继续做好中医药文献及临床诊疗技术等的整理与研究。贯彻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启动和开展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 全面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五”计划》,加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认真做好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启动“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采取中医经典理论研修与名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培养和造就新一代中医临床专家。指导中医药高等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人才的中医基本功训练,提高毕业生临床动手能力。研究制定《中医临床研究生培养方案》。 继续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促进中医药院校教学改革的深化,重点加强临床教学。认真总结推广21世纪高等中医药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成果。组织制定《本科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基本标准》,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宏观监控。继续抓好中医药学科建设工作,启动西部地区中医药重点扶持学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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