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公布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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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19 13:36:16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3月15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安排作出如下调整: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即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3股股票的对价。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取得公司A股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3月27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3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转载自“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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