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药集团要约收购国风药业内部职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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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2:08:55
日前,上药集团发布公告,向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药业”,原“青岛中药”)的全体内部职工股持有人发出全面收购内部职工股股份的要约邀请。
休 闲居 编辑
上药集团拟以每股人民币7元(该价格不包含国风药业2003年度红利分配,但包含2004年1月1日起至完成股份过户之日止的收益)的价格收购职工股。收购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据了解,在不久前结束的股东大会上,国风药业公司董事长秦志华还就流通股股权的“要约收购”问题回答了股东的提问。股东关于收购是否是强制性的这个问题,秦志华非常肯定地说,不是强制性的,是完全自愿的。股东既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出去,也可以转让一部分股权,甚至仍然可以继续持有。
上药集团副总裁徐国雄说,在2004年12月24日的股东大会上,国风药业向全体股东传达了收购公司股东流通股的意向,这是股东的“要约收购”行为,而不是回购股权,因为,如果公司回购股权的话,按照有关规定是必须要注销的。而这次的收购应该是由上海医药(集团)为收购方的。
徐国雄还回答了股东关于国风药业“上市的问题”。有股东问,按照修改的中国证监会11号《备忘录》规定,国风药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股票是可以上市的,而且,按照细则其内部职工股3年以后,将有总股本的2.5%的内部职工股可以上市流通,不知上海医药(集团)是怎样看这个问题的?
徐国雄回答说,这个问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我们应该从更多的角度上来看待这个问题。上海医药(集团)入主国风药业,从来没有就国风药业上市问题有任何协议,上海医药(集团)入主国风药业不等于上市。当然,我们也可能继续选择上市,但除了上市之外,我们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发债、增资扩股等。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董事会将讨论后给予股东答复。
(转摘自“中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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