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回扣开单提成 福建35名“药耗子”被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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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2:43:21
福建省卫生系统2004年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27件。其中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的35名“药耗子”被刑事处罚,另有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2004年收受“红包”、回扣有74人次,涉及金额66.59万元。休 闲居 编 辑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公布的违法违纪案件有:厦门中山医院原药学部主任、福鼎市立医院原药剂科副科长兼中药房负责人、泰宁县医院原院长,分别因收受回扣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福鼎市立医院一案中13人私分回扣,均被追究刑事责任;泰宁县医院原院长收受医疗器械、药品和基建回扣9.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漳州市医院、中医院和龙海市医院骨科4人,收受骨科耗材回扣,此案已移交司法部门审理。南平市第一医院、邵武市立医院10名原医院、科(室)负责人,收受基建、设备、药品回扣案,已被立案审查。福建省老年医院原院长、检验科原正副主任,收受设备、试剂回扣和礼金,分别被立案审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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