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药品广告秩序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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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3:55:46
针对居高不下的违法药品广告发布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部署了药品广告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和发布行为。
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一些广告主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药品的虚假宣传,欺骗患者、误导用药的行为屡禁不止。2004年9月,山东省对42家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检测的结果显示,违法发布率高达92.2%。休 闲 居 编 辑
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有的是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的;有的含保证治愈等内容;有的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和人员名义进行宣传;有的自称为祖传秘方……大量违法药品广告的存在严重误导了患者就医。而媒体受利益驱动,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内容和手续的审核就发布药品广告的现象也很普遍,媒体自律意识有待提高。
山东省药品监管部门此次确定重点监测的媒体为:生活报类;广播电视报类;省级以下电视、广播媒体;通过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散发的平面广告。山东省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指定1名广告监测检查人员,并配备有线电视、录像机、录音机等必要的广告监测设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聘请部分社会检查人员,协助开展对各种传播媒介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督工作。各地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要每月上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同时,为确保药品广告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山东有关部门还将建立药品广告秩序整治工作评价体系,按照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地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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