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老人应该拿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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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1 14:39:11
当提托.阿宝(TITOABAO)的老母亲在中风后丧失生活能力,并因为长期卧床而变得情绪沮丧、精神陷于崩溃的时候,他作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
现年57岁的阿宝辞去了他在一家电子产品零售公司的销售工作──这样进入公司管理层的希望也告破灭──转而在家照顾母亲。直到6年后母亲去世,阿宝一直为母亲提供了情感关怀和经济保障。“我爱她,我觉得这些是我欠她的。”他说。休闲居 编 辑
由于阿宝所付出的努力,他在孝顺母亲的过程中获得了许多无形的回报。
但经济上的报酬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尽管阿宝所做的牺牲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但在他的管理之下,母亲的财产增加了一倍多。母亲活着的时候,他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她的医疗开支。“我不知道我母亲会再活1年还是20年,所以我得想办法对她的财产进行管理,以维持尽可能长的时间。”他解释说。
阿宝原以为,母亲死后,自己作为一名家庭护理者可以通过某种法律手段获得额外的退休金,所以他只拿了很少的工资。
最后,他母亲的大部分遗产交给了公益慈善机构托管,另外一大部分给了他兄弟。他自己获得的遗产包括旧金山家里的祖屋,但他不得不把它卖了,搬到房价比较便宜的明尼苏达州去住,以便再找一份新工作──在他64岁的时候!到目前为止,他向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要求获得报酬的努力仍未奏效。
家里有年迈体弱的双亲需要照顾的子女们,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他们是应该耗尽家财来支付病人长期的医疗和看护费用呢?还是辞去自己的工作,在家照顾老人?他们怎样才能在这种情况下避免付出过于高昂的个人代价呢?
由于对家庭护理员支付报酬的问题,目前尚缺乏相关的法律或惯例,所以选择后一种做法的人们可能会陷入经济困境。
洛杉矶的老年人权益法律师斯图亚特.兹弥瑞(StuartZimring)说,许多人为年迈的双亲提供了宝贵的关怀和保障,自己却从未得到任何补偿。通常情况下,他们的兄弟姐妹很少提供帮助。“一旦双亲去世,清算财产的那一天来临时,遗产往往在家里的所有孩子之间平均分配。那个照顾老人的孩子因此会产生被愚弄的感觉。”
全美老年人权益法律师学会(NationalAcademyofElderLawAttorneys)的副会长伯纳德.克路克(BernardKrooks)说,“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支付孩子薪水。”在事先没有雇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无法赋予家庭护理者获得报酬的权利。
19世纪制定的“家庭成员准则”(family-memberrule)规定,家庭成员不能因为彼此照料而获得报酬。这是基于过去数代同堂的家庭模式,当时家庭成员间每天都会互相照顾。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一个文化悖论:家庭成员因为爱和责任而互相照顾的观念,已深深扎根于我们的道德体系之中。然而,我们却日益以金钱作为社会价值的衡量标准。而且,家中有老人要照顾的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如果放弃工作,他们的经济来源就成了大问题。
一些专家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注意。有感于阿宝的故事,美国参议员黛安娜.范斯坦(Sen.DianneFeinstein)的副手们正在准备一份提交给参议院的简报,呼吁制定一部“家庭护理者权利法案”,其内容包括对家庭护理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关的培训等。兹弥瑞说,“这无疑是一个有必要重新探讨的领域。”
护理者们应该大声说出他们的要求。纽约一位福利专家照顾她患有神经性疾病的母亲长达6年,直到她过世。她放弃了自己的社交生活,在家做饭、洗衣,提供她母亲的基本需要。母亲希望女儿能接受她最大的财产──房子,作为报答。
进行合法的遗产继承“对我来说是种挑战”,女儿说。就在她担心两个兄弟会对母亲的安排不满的时候,他们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一个兄弟对另一个说,‘她应该得到房子。是她在照顾母亲,她尽了自己的最大力量,’”她回忆道,“他们的支持令我感动。”
家庭成员应该在老人尚在世的时候就讨论这个问题。如果他们一致同意向护理者支付报酬的话,那么写一份书面协议是必要的。通常,这份协议应该包括支付金额、服务内容、以及禁止转让协议的条款等内容,纽约州格雷特内克市(GreatNeck,N.Y.)的老年人权益法律师罗纳德.法托拉(RonaldFatoullah)说。
法托拉说,护理者的报酬标准应随行就市。在纽约,一名家庭护理员的报酬大约是每小时14到15美元,或者每天100美元;如果是住家护理的话,报酬可以更高。如果父母没有财产,法托拉认为可由兄弟姐妹出资。
阿宝认识到,要让家庭护理员的补偿问题成为法律保障的对象是件颇为艰难的工作。现在他正在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希望以此帮助其他的人。
转自中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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