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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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12 13:20:20
陈仲舜
陈教授:我是一名中专生,已经18岁。班里的多数女同学已开始谈恋爱。每天下课,无论是教室内教室外,三两成群地总是议论这类问题,女生谈论的重点自然是男生。有同学问我:“你为什么不挑选一个?”我摇摇头一笑了之。于是她们就说我一定在外面搞上了。大家对我起哄,非叫我把男友领来给她们看看。其实我是真的没有谈朋友。不谈,并不代表我没有向往,比如我对班里的两个男同学就很有好感,时不时地老想看他们几眼,心里对他们也喜欢。看到他们和别的女同学说说笑笑,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毫不自夸地说,我是班里最漂亮的一个,是男同学倾慕的对象,但由于我平时比较严肃,从不适乐、闲聊,也不往男同学堆里凑,所以他们不敢接近我。休 闲 居 编 辑
最近,我暗自喜欢的两个男同学中的一个,竟然按耐不住,放肆地给我写了一封情书,信中写了一大堆赞美我的词句,说他如何如何崇拜我,我看了之后差点儿没吐出来,从心里感到恶心、厌恶。不知为什么对他平时的那种好感一下子一扫而光。我没有回答他,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心想还是那一个比他强。于是便把过去那种对两个人喜欢的心理,全集中到这一个男同学身上来,偷视他的现象增多了。不久似乎被该男同学察觉,他开始和我打招呼并主动靠近我。哪想到,他这么一来又引起我强烈的反感,主动回避了他。我就是在这样的矛盾心理下,不知如何是好。我把这种情况,曾打热线请教过几个心理医生,他们异口同声地表扬我,说我这样不交男友的做法对,早恋没有好处,但谁也没说出为什么我有如此矛盾的心理。他们不找我时,我对他们喜欢得不得了,他们一找我,我又讨厌得不得了。
请问您,能否给我个满意的答复呢?
白琪
白琪同学:18岁的年龄应该说是大姑娘了,那种少女般的对异性的吸引与排斥心理应当说已经过去。可是你却表现得很突出。任何一个青春少女,几乎都有过只准自己偷偷地看、默默地想,而不准别人来进犯自己的体验。看与想是自我心理上的满足,真正有人对自己表示兴趣,那种戒备心便油然而生。戒备心实际上就是一种自我防卫。这有两个含义:一是防范别人;二是防范自己。防范别人是基于从小的传统道德教育,尤其是男女有别的性观念教育;防范自己则是一种矫枉过正的反应。按一般道理说:你偷看他几眼,他发现了,并有所表示,你不再看他也就是了。可是你不仅对他失去好感,反而感到恶心和厌恶,这恶心厌恶表面上是对男同学的,其实是对自己的管教和惩罚。说是厌恶别人,内涵是厌恶自己这种偷看男孩的行为。因为只有厌恶才能打消你对他倾慕的心理,所以说恶心是矫枉过正的现象。
固然,你不交男友是正确的,因为你还小,还有很多事要去做,比如工作或继续深造等。但交男友也合乎年龄发展的心理自然规律。所以从这点上来看,你显然要比那些女同学成熟的晚些。
按性心理发展,当进入青春期之初(所谓的性蕾期),少男少女之间一般以排斥为主,而无明显的吸引感觉(这就是10—12岁小学生在书桌上划界线以示男女有别的时期);稍长大(13—16岁)则出现吸引与排斥并行的现象;再长大(17岁以后)则应当是以吸引为主了。只是这时期人的社会意识已发展起来,对自己的性兴趣、性引力有相当大的自我约束和调节力,知道什么是当做的,什么是不当做的,什么时候可做了。那些早恋者就是属于约束和调节力较差的人。否则,即便对男孩有爱慕接触之心,也会自我抵制得好而不露声色,以社会的需求来代替本能的需求向生活的更高层次发展。
抵制早恋要靠自觉认识,你偷偷地喜欢男孩和厌恶男孩都不能算做有所认识。表面上你的做法是值得赞扬的,但不能认为是最好的抵制方式。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男女同学间要自然、友爱地接近,这样可加深异性间的互相了解。不要把接近轻易地和早恋联系在一起,推波助澜,一哄而起。你不想交男友,不要以厌恶的心态对待他们,因为这样会在你的心理上留下不好的印痕,一旦泛化,将来会使你在对异性的交往上出现困难乃至障碍。对别人早恋既不羡慕也不歧视,坚定原则,把握自己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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