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做阴茎增大术永失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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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5 10:07:19
不少天花乱坠的医疗广告在社会上发布后,不仅坑苦了患者,也使发布医疗广告的医院承担了败诉责任。
“万能自凝刀”广告让受害女失去妊娠机会 休 闲 居 编 辑
40岁的刘女士患有子宫肌瘤多年,一直到处求医。2001年3月,刘女士从一家媒体上看 到本市某医院打出的医疗广告,称其引进一整套全电脑先进监控设备“自凝刀”治疗仪,运用微创介入新技术,使肌瘤脱水、凝固、变性、坏死、溶解,专治子宫肌瘤、功能性出血。该疗法具有创伤小、痛苦小、不开刀、不需住院、费用低等特点。刘女士被这条广告所吸引,遂于同年3月19日到该医院就诊。
然而这次“自凝刀”治疗却没有给刘女士带来福音,因月经稀少、下腹疼痛,她又在多家医院进行查治,可病情一直不见好转。找医院讨说法不能如愿之下,刘女士将做广告并接受自己治疗的那家医院告上了鼓楼区法院,认为该院的“自凝刀”广告欺骗了她,造成她失去妊娠机会的严重后果,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7115.60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案件审理中,医院不认为“自凝刀”广告有夸大效果之嫌,认为刘女士的损害后果与医方的治疗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法院在审理中却认定医院在治疗中有过错,并且与刘女士目前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判决医院赔偿其医疗费7115.60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
轻信无副作用的广告小伙做阴茎增大术永失“性福”
南京一名青年男子,因轻信某医院打出的可以为小阴茎者做增大、增长手术,且没有任何副作用的广告,前去该医院接受手术,岂料落下8级伤残,终身失去“性福”。
已经结婚生子的李某,经不住医疗广告的诱惑,在妻子的一再要求下,前去一家医院做阴茎增大、增长手术,期望改变自己的现状获得更大的“性福”,岂料手术注胶后阴茎肿胀发炎,让他痛不欲生。手术失败后医院决定为他抽出胶液解压,可注进去容易抽出来难,李某吃尽了苦头,并最终为之丧失了性功能。李某找医院交涉,可医院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无奈又痛苦的他只好将那家医院告上鼓楼区法院,提出巨额索赔。
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南京市医学会对其伤情作医疗事故鉴定。鉴定分析认为:医方对患者的“小阴茎”诊断不确切。患者无明确的手术适应症,术式选择及操作不符合规范,手术前医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手术后患者出现了阴茎红肿、胀痛和勃起功能障碍等并发症,医方虽然进行了相应的治疗,但患者目前仍有勃起功能障碍。综观整个医疗过程,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鉴定的最终结论为:医方的医疗行为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制度规定,按照医疗原则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对于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鉴定结论认为医院承担主要责任,但鉴定书没有反映出李某的自身原因与其目前的损害后果有何关系,医院亦无证据证明其具备可减轻责任的事由,故医院应就该医疗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据医疗事故等级,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李某胜诉,共获赔7.9万余元。虽然赢了官司,但却失去了“性福”,李某夫妇为此后悔不已。
法官认为对虚假广告要加大打击力度
鼓楼区法院副院长盛皓认为:夸大医疗器械及某种药品及手术的治疗效果而误导患者的现象,近年来屡有出现,让患者承受了“雪上加霜”的痛苦,有的甚至还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这类广告之所以有市场,就是因为抓住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治理瑕疵医疗广告,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发布广告的载体要把好审查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于那些误导患者的虚假广告要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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