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忌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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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0 02:51:41
荞麦
性凉,味甘,《千金·食治》认为“荞麦食之难消”,《本草图经》曾说:“荞麦不宜多食,亦能动风气。”《医林纂要》还指出:“荞麦,春后食之动寒气,发痼疾。”近代也有学者告诫:肿瘤患者应忌食荞麦,以免病情加重。故癌症病人食之宜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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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肉
根据民众及前人经验,猪头肉属于动风发疾食物,食之有“助热生痰”之弊。清代食医王孟英也认为,许多疾病都不宜食用猪肉,还特别强调“其头肉尤忌”。所以,癌症患者也当忌吃猪头肉。
鸡肉
尤其是公鸡肉和鸡头,民间皆视之为大发食品。因为公鸡肉性温,助热易动风,清代食医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它“多食生热动风”。特别是鸡尾部有法氏囊,是鸡的淋巴器官,容易存聚各种病毒菌和致癌的细胞,更不宜食用。
鸭蛋
根据前人经验,癌症患者谨慎食之。如《食性本草》中说:“生疮毒者食之,令恶肉突出。”《日用本草》亦云:“发疮疥。”清代食医王孟英还指出:“鸭卵,滞气甚于鸡子,诸病皆不可食。”并说皮蛋“味虽香美,皆非病人所宜”。可见鸭蛋与皮蛋,癌症者应忌食之。
鹅肉
古代医家及民间百姓皆视之为大发物品。如唐·孟诜指出:“鹅肉多食令人发痼疾。”明·李时珍亦云:“鹅,气味俱厚,发风发疮,莫此为甚,火熏者尤毒,曾目击其害。”清·黄宫绣也认为“鹅肉发风发疮发毒”。鹅肉为高脂肪食物,甘润肥腻,助热生痰,食之易引起复发,故凡癌症患者,皆当忌之。鹅蛋性同鹅肉,《饮食须知》中记载:“鹅卵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所以也在禁忌之列。
雉肉
又称野鸡肉。根据前人经验,野鸡肉乃为发物,如唐代食医孟诜曾说它“发五痔诸疮疥”。《日华子本草》认为“有痼疾人不宜食”。清代食医王孟英亦说:“诸病人忌之。”所以,癌症患者应谨慎食之。
獐肉
獐为鹿科动物。獐肉性温热,凡属阴虚火旺体质或疾病,皆当忌食。而且獐肉亦属发物,《饮食须知》中即云:“多食发消渴及痼疾。”癌症是为痼疾,獐肉温热,切不可多食之。
螃蟹
性寒,民间多视之为大发食品,古代医家也将它视为诱发病气之发物。如宋代医家曾说:“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误食多食会诱发或加重病情,故凡癌症患者应忌食之。
虾子
性质温热,味甘咸,能补肾壮阳,民间及医家均认为它是发物食品。如清代医家王孟英指出:“虾,发风动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饮食须知》亦云:“多食动风助火,有病人勿食。”癌症患者切忌食用。
带鱼
性温,味甘,是一种高蛋白高脂肪食品,又是一种海腥发物。《药性考》中指出:“多食发疥。”清·王孟英也认为:“带鱼,发疥、动风,病人忌食。”可见,带鱼确有触发宿疾疮毒之弊,癌症患者忌食为妥。
青鱼蚱
俗称糟鱼、醉鲞,是用鱼类以盐糁酝酿而成。清代食医王孟英曾经指出:“既经糟醉,皆能发疥动风,诸病人均忌。”也就是说,糟鱼醉鲞,皆为发物,故癌症病人不宜食用。
黄鱼
又称黄花鱼、石首鱼。群众皆视之为大发食品,古代医家也认为黄鱼有发动病气之力,有诱发宿疾病根之弊。如《本草汇言》中指出:“石首鱼,动风发气,起痰助毒。”《随息居饮食谱》中也明确告诫:“多食发疮助热,病人忌之。”癌症患者切勿食之。
鲚鱼
俗称刀鱼。性味甘温,能补气虚,健脾胃,但前人多视之为发物。如唐代食医孟诜曾说:“鲚鱼肉发疥,不可多食。”清代食医王孟英也认为“多食发疮,助火”。《日用本草》还指出:“食之无益,助火动痰。”所以,癌症患者,忌食为妥。
白鱼
性平,味甘,虽能健脾利水、开胃消食,但它又是一种发物食品。清代食医王孟英就曾指出:“白鱼甘温,多食发疥,动气,生痰。”既是发物,癌症病人皆当忌之,更不宜多食久食。唐代食医孟诜说过:“多食泥人心,久食令人心腹诸病。”
鲥鱼
性平,味甘,补虚,其味鲜美。根据民间及古代医家经验,鲥鱼属于发物食品,多食易发动病气,加重病情。如《食疗本草》中说它“稍发疳痼”。《本草求原》认为它“发疥癞”。《随息居饮食谱》也告诫:“诸病忌之,能发痼疾。”所以,癌症病人切忌食用。
鲤鱼
性平,味甘,前人均认为它属于发物,有发动病气之弊,尤其是像恶性肿瘤这类顽固宿症,尤当忌之。唐·孟诜曾说:“天行病后下痢及宿症,俱不可食。”《随息居饮食谱》中亦载:“多食热中,热则生风,变生诸病。发风动疾,天行病后及有宿症者,均忌。”
黄颡鱼
又叫黄刺鱼。性平,味甘,有补脾胃、利小便的作用。根据古代医家经验,黄颡鱼属于发物。如清代医家王士雄说它“发痘疮。”《日用本草》还记载:“发风动气,发疮疥,病人尤忌之。”恶性肿瘤者多食之,易引动病气,诱发或加重病情,切勿食用。
芫荽
又称香菜,民间及古代医家都视之为发物。如《千金·食治》中即有“食之发宿病”的记载。《食疗本草》也认为“根发痼疾”。《随息居饮食谱》中更是强调:“凡病忌之。”因此,凡属宿病、痼疾,不宜多食,或谨慎食之,癌症亦然。
芥菜
俗称雪里蕻,民间及中医均视之为辛辣刺激性发物食品。如宋代医家指出:“多食动风。”明·李时珍也认为:“久食则积温成热,辛散太甚耗人真元。”清代食医王孟英亦告诫:“春芥发风动气,病人忌之。”所以,恶性肿瘤患者,还是忌吃为妥,或谨慎食之。
辣椒
性大热,味辛辣,是一种典型的辛辣刺激性食品,有动火助热之弊,故凡阴虚火旺体质皆当忌食。本节宜忌原则中指出,癌症患者忌吃辛辣刺激的食物,辣椒也在其列。
香椿头
为春季佳蔬。性温,味甘平,民间大多认为它是发物食品。唐代食医孟诜也认为香椿能“动风”。清代食医王孟英也强调:“多食壅气动风,有宿疾者勿食。”癌症患者切勿服食,以免诱发和加重病情。
桂皮
即肉桂。性热,味辛,也是一种常用的辛辣刺激性调味佐料,有补火壮阳、燥烈伤阴、辛散动血之弊,凡寒证皆宜,热证切忌。对于恶性肿瘤患者来说,原则上宜吃具有养阴、解毒、软坚、散结和清热作用的食品,忌吃桂皮之类辛辣刺激、香燥温热的食物。
白酒
性热,味辛烈,古代医家也认为它有毒。如南北朝·陶弘景曾说:“明其热性,独冠群物,人饮之使体弊神昏,是其有毒故也。”明·李时珍亦云:“烧酒纯阳,毒物也,与火同性。”由此可见,白酒有毒是指它有“火毒之性”,易助热上火,耗阴伤津,本身就不是养生健体之物。恶性肿瘤患者更应禁忌。若食之,势必加重病情,甚至促使扩散。
人参
性温热,味甘苦。虽为补气强壮之物,但有助热上火、耗阴动血之害。癌症患者若无气虚表现(见“气虚”一节),则当忌食人参。若有阴虚内热者,则更应忌之,尤忌野山参。正如《本草利害》中告诫:“阴虚火动,骨蒸劳热,切不可滥服人参,否则,阳有余,火上加油,病热必增无减,命则险矣。”
根据癌症病人的饮食宜忌原则,除了忌吃高脂肪饮食、腌熏食品、煎烤后的焦糊食物、辛辣刺激性食物、霉变食品以及烟酒之外,民间中有的至今还保留着忌吃老鹅肉、公鸡、猪头肉、老母猪肉、羊肉、狗肉、虾、蟹、海鱼、鲤鱼、香椿头、茄子、荞麦、芫荽、雪里蕻等发物的传统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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