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也有隐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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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05 01:24:28
在日前举行的粤港澳首次儿童论坛上,有多名小代表提出维护儿童隐私权,并调查发现目前不少孩子为防备父母偷看日记,特意准备两本日记本:一本写“假话”,一本写“真话”。
针对这种现象,有家长称:孩子是自己家的,在父母面前不应有隐私。广州有关专家分析, 维护儿童隐私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家长应转变观念,积极支持。休 闲居 编 辑
孩子:防偷看备真假日记
胡亘周是江门市景贤学校七年级学生,他提案呼吁维护儿童隐私权,保护儿童心理健康。胡亘周首先讲述了一个他所知道的案例:一位少女曾在日记中写下自己的性幻想,其实这只是青春期发育的正常反映,并非什么不正常的心理。可是她的母亲偷看到以后,不仅不认为自己偷看女儿日记是不对的,反而激烈地责骂女儿,还把日记交给了老师。那个女孩感到没脸见人,最后跳楼自杀。而据胡亘周介绍,如今一些同学为了防备自己父母偷看日记,特意准备了两个日记本,一是写给父母看的,尽是些好好学习之类的假话;另一个则是自己真正的心里话,当然也有对异性同学倾慕的话。
家长 孩子不应对我们有隐私
针对孩子在家庭中保护自己隐私权如此尴尬的现状,广州市部分家长认为孩子们的隐私权应该由社会保护,但不应该针对父母,在父母面前未成年的孩子应该没有隐私。
汪先生表示,他从来不认为孩子有什么隐私权,他说,自己上初中的儿子天性贪玩,静不下心学习,后来他经常到儿子书房翻阅抽屉信件,掌握儿子心理,还常常察看儿子上网纪录,一发现不良苗头,立即批评教育,在他这种无处不在的压力下,儿子的玩性逐渐收敛,成绩也慢慢提高了。
专家:尊重隐私有利孩子发展
针对隐私权的问题,广州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孩子有独立的人格和心理,应该给他们独立的空间,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限制他们,也不应该举着各种美丽的幌子去任意揭露他们的隐私。事实证明,那样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梁律师介绍,国内国际多项法律已经为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针对儿童的隐私权做了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