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再爱一次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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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0 10:58:56
十年前的冬天,晴晴表姐带汪敬轩到我家串门。那时我15岁,晴晴18岁,汪敬轩19岁。晴晴时尚的打扮和细致的妆容足以令生活在偏远小镇的我惊叹不已,不过我只是淡淡地扫她一眼,目光更长时间地停留在她男朋友汪敬轩身上----我记住了他纯白的棉衣、浅淡的笑容和狭长的眼睛。那是一双怎样深邃的眼眸,在冬天凛冽的风中时,我分明从中看到了春天最温润的阳光。看着他
的眼睛,我的心便剧烈地颤抖,只希望我的短发能迅速长长,把绯红的脸严严实实地遮起来,好使他看不到我的窘样。
她说,诗瑶,叫哥哥。我不肯,而是像晴晴一样喊他敬轩。休 闲 居 编 辑
晚上,一个喜欢我的的男同学来找我。我们四个去逛夜市。那时的小镇并不繁华,大街还没有建起来,不少店早早就关了门。我们在小摊上喝鸭血汤,从小贩手里买情侣挂坠,红玛瑙雕琢的钥匙和锁,女孩戴钥匙男孩戴锁。我们买了两对,走着走着,我大叫:“我脖子里的钥匙怎么不见了?”
大家在路灯下找了好一阵子也没找到,于是,晴晴把她那把钥匙给了我。
没有人知道我在很深很深的夜里兴奋得不得睡眠。我把钥匙放在胸口想某个男孩的模样----不是我的那位男同学,而是敬轩。想着想着我开心地笑了,我以为自己已拿到了打开他心扉的钥匙。
我记得当他们告别的时候,我拉着敬轩纯白的棉衣,磨着他唱歌。他笑,然后唱《选择》。唱到“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时,他的目光好象在我脸上停留了大约十秒钟。
我在日记本里对自己说:为了那珍贵的十秒钟,我心甘情愿等十年。
我开始拒绝一些男孩的邀请而努力学习,我说我要考西安的大学,父母同意了,因为晴晴表姐在西安读书,我呆在那里会让他们很放心。
18岁那年秋天,如愿拿到了大学通知书。我坐在开往西安的火车上拼命流泪,因为火车晚点近一个小时,我怕敬轩会因等不及而离去。我拖着行李走出出站口,不敢远走,只敢在车站附近左转右转,却始终没有看到他的影子。就在我站在包袱边哭得凄凄惨惨时,一个面目俊朗的男孩子向我走来。他穿灰蓝的衬衣,目光清澈,笑容清朗。他是敬轩,哪个吸引着我千里迢迢来到这座古城的人。我伏在他肩上大声地哭,他便握着我的手轻轻地笑。
路边,一位先生拿着手机大声讲话,我想,将来一定要为自己买一部手机,不想让自己和喜欢的人因无法联络而在人海中等待太久、迷失太远。
花一般的年纪,不得不目光清澈,不得不肌肤如雪,不得不声如银铃,连穿上被眼睛淘汰的水红色长裙走过黄昏的校园也显得娇媚无比。我知道自己轻而易举就赢来女生羡慕的目光和男生爱慕的眼神,可因为敬轩,那些拿着玫瑰花站在宿舍楼下长久等待的男生便注定做的是无用功。人有时候就这样,宁可华而不实,也不要索然无味。
晴晴工作了,她总是很忙,便托敬轩照顾我。风很大的傍晚我们一起走过大雁塔,吃羊肉泡馍和陕西西米皮,把从小贩手中买来的色彩鲜艳的小饰品点缀在彼此头发上,看着对方的怪模样哈哈大笑。
21岁生日,我感觉自己是个幸福的人。敬轩载我出去,疾驰的摩托车令温柔的风也变得沉重起来,肆意扑在我脸上,温柔而亲切。我在他身后张开双臂,让青春和心情在阳光下一起快乐地飞扬。
服务生穿着蓝白相间的工作服送来茶点酒水。透过大片的玻璃窗,可以感受到迷离的人。我们喝着鸡尾酒,听一个黄头发的男孩和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孩幸福地对唱情歌。我一杯接一杯地喝,脸色酡红地冲他笑。我说我们也唱首歌好不好?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于是,我便自作主张地点了《选择》。可是几分钟后有人走过来说,对不起,先生小姐,我们没有找到《选择》的曲目。
这个玫瑰色日子里因此留下了深深的遗憾。其实,我和他在一起有很多遗憾。比如,我一点一点向他靠近时,他却躲得远远的。我爱某人,可他不懂,他一直把我当妹妹----他和晴晴共同的妹妹。我固执地以为他总有一天会明白我的心,可我却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似乎只因我是他们的妹妹,他才肯陪我买花里胡哨的衣服,才肯帮我挑乱七八糟的磁带,才肯带我尝各种各样的小吃。
一直渴盼与敬轩之间能发生些什么。22岁那年的2月14号,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玫瑰和红酒把我的情人节渲染得无比浪漫,也无比伤感。我在电话里对晴晴说我头晕,她说她走不开,待会儿让敬轩过来。
他来了。我说你先翻会儿杂志,我去买东西。下楼的时候,我的心跳得飞快。因为我在杂志里夹了张字条:我当初来西安并不是想要得到晴晴的照顾,而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在西安。他大我4岁,15岁那年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便再也不可能消逝。
我怕他发现那张字条,更怕他不发现那张字条。忐忑不安地拿着香槟和巧克力回来时,字条躺在地板上,杂志孤单地摊在床上,敬轩抱头坐在床边。他一边我就急切地解释:“我想,你误会了……”
我笑,然后说:“我知道了,那么可以给我一个拥抱吗?就当是最后给我的奖励,奖励我坚持不懈地爱了你那么久。”
他想了想,终于轻轻把我拥进怀里。十秒钟后,他推门而出。我从来没有发现一个人的背影竟然会那么令我着迷。泪水打湿了玩具熊波比的柔软的毛。我开始期待自己早点毕业,早点逃开这个已失去色彩的城市。
后来,晴晴在电话里哭了,她说他们分手了。我没敢问为什么,只是说表姐你想开些,注意身体,我们宿舍刚刚装了电话,接着便报上了号码。我知道晴晴一定会把号码告诉敬轩,如果敬轩是为了我才和晴晴分手的话,他一定会打电话给我。
时间残忍地磨灭了我心中存有的那点有些无耻的侥幸。直到毕业那天,话筒里也没有传出敬轩的声音。晴晴介绍我进她同学开的公司,职位是人事部经理助理,一个空闲却待遇优厚的位置。我还是放弃了,我说想到外面转转。
23岁,我在南方一家外企做事。每天穿着制服抱着文件出入于写字楼,讲温软的普通话,练就白领特有的招牌式笑容。唯独爱情,一片空白。我用第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部时尚小巧的手机,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晴晴,并转弯抹角地询问敬轩的情况。晴晴说他早就离开了西安,他们没有联系过。我的心被思念吞噬。悠悠岁月,浪漫的只是人生的瞬间,一起走过的幸福,哪怕拥有得多么短暂,回味却是恒久。我不止一次地用某人的那个牵强而吝啬的拥抱来宽慰自己痴狂而苦涩的心。我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我的职位与年龄一起攀升,25岁时,名片上打的已是总经理助理。
25岁时,一个处于女孩向女人过渡的年龄。这个年龄的女子,该考虑一下自己的归宿了。我恋爱了,男朋友不算帅气,也并不有钱,他姓王,名字叫敬轩。
那天男友打电话要我和他一起参加他们公司的年底聚会,其实也就是变相地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事。我们坐在某商务酒店豪华的房间里,穿蓝白相间的工作服的服务生送来茶点酒水。在热烈的掌声中,他的老板出场了。竟是汪敬轩。
他身上的衣服显示着他现在的身份,只是眉宇之间少了那股英气,取而代之的是成功人士共有的得意并暗含一丝憔悴,也许只有我能看得出。陪在他身边的是个妖娆的女子,头发柔软卷曲,穿一件V领黑色长裙,配搭一条低垂着流苏的玫瑰红长丝巾,声音如她的身材一般纤细柔软。男友低声告诉我这是汪总的太太。汪太太端起高脚杯妩媚地笑着向大家敬酒,后来和汪总与众人一起在舞池中旋转。汪总揽着太太玲珑的腰,汪太太扶着先生宽厚的肩。他们的舞步一点点地踩碎迷离的灯光,也一点点踩碎坐在王敬轩旁边的女子的心。
只希望旋转在他臂弯的女子是我,哪怕只有十秒钟,也不嫌短。
再次抬头时,汪总正在与下属谈笑风生。我佯装无事,静静地点燃一支烟。在烟丝恬淡的燃烧中,《选择》的旋律低低地传过来。林子祥、叶倩文,这些风靡过的歌手,而今听来,多多少少有种灰尘的味道。我蓦地记起第一次见到汪敬轩的情景。恍然十年从指间滑过,十年呵,青春能有几个十年,生命能有几个十年。那些陈旧的往事,如一张网般从天而降,牢牢地将我罩在突如其来的思念中,我似乎看到自己满脸泪水地站在西安的街头,等待汪敬轩的到来。
刘小姐……他经过我身边时,吐出三个字,却终于别过头去。
我浅浅地笑,说,下个月我和王敬轩结婚,汪总赏脸的话过去喝杯喜酒吧。
杯盘狼藉时,人们四散而去。汪总挽着端庄妩媚的太太走向他们的车子,王敬轩揽着他漂亮能干的女朋友走向一辆的士。反正爱情已不远,也谁结婚也是无所谓的事了。王敬轩没什么不好,不过名字比汪某某少了三滴水而已。我甚至不用担心因睡梦中喊出某个人的名字而被怀疑、谩骂。或许,从15岁起,便注定我该喊他“哥哥”的。当年他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十秒凝望,便那么轻易地摧毁了我十年的青春和再爱一次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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