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手术葬送美丽人生 央视调查吸脂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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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10 08:35:26
目前,全国美容业年产值已超1600亿元。不过,美容在给人们带来美丽的同时,给一部分消费者带来的却是痛苦,甚至是死亡。
吸脂后突然死亡
休 闲 居 编 辑
2003年3月,曹志华从当地一家报纸上看到一条广告,广告词中高效减肥、安全、不反弹等优美的词语吸引了她,而其他同类广告中对安全的承诺也让曹志华相信,抽脂只是一个普通的减肥手术。
2003年3月8日,曹志华按广告地址,走进了哈尔滨哈拖医院的美容手术室做了第一次手术,主要是腰腹部,3月21日做大腿手术。
第一次,医生从曹志华的腰部和腹部抽出3500毫升脂肪,手术结束,医生让曹志华回家了。13天后,曹志华又做了第二次手术,这一次从腿部抽出脂肪2500毫升。手术后,医院依然没有让她住院观察,走出医院曹志华直接去了哥哥家休息。此时父母一直不知道女儿做了抽脂手术。当第二天父母知道消息时,见到的却是白布单下躺着的女儿。
医院自称没责任
曹志华的父母告诉记者,曹志华从7岁起就练习游泳,一直到死亡之前,仍然坚持每天游泳1到2个小时。这样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为什么会在吸完脂之后,突然死亡呢?
记者在哈拖医院找到了为曹志华主刀的大夫,医生说:“我们对她进行了体检,没发现任何阳性体征,她是正常人。”这样哈拖医院按正常人为曹志华做了两次吸脂手术。
但是手术第二天,也就是3月22日,曹志华突然觉得不舒服,她给哈拖医院打了求救电话。曹志华死亡后,哈尔滨市道里区卫生局委托哈尔滨医科大学做了尸体解剖鉴定。检验报告说,曹志华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双侧臀部及大腿吸脂术后,突发急性循环衰竭猝死。这样看来,曹志华之死和吸脂手术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因为她自己的身体原因造成的。
吸脂手术有危险
曹志华死后,她的父亲拿着在哈拖医院做的心电图咨询了全国十几位心脏病专家。这些专家都认为,以曹志华的病情,如果没有外界刺激,不会导致她意外死亡。两位老人翻遍了与女儿手术有关的所有资料发现,即使在美国这样医疗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抽脂手术的死亡率都高达五千分之一,是其他手术死亡率的20到60倍。这与哈拖医院在广告中描述的吸脂是一种安全的手术大相径庭。于是他们向黑龙江省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经工商局调查,哈拖医院的广告内容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且广告内容虚假;并且把这种比较复杂、比较危险的手术,说成安全不反弹。
随着老人翻阅的资料越来越多,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触目惊心:这个普及全国的脂肪抽吸美容手术,除了卫生部颁布的一个《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以外,对于每次抽出脂肪量的多少,竟然没有一个相对权威的标准。采访中连曹志华的主治医生也承认,对于手术安全至关重要的抽脂量的多少,他们也没有找到一个权威的标准。
丧女老人获赔偿
老人坚信女儿的死亡与抽脂手术有直接的关系,于是他又申请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为女儿做了第二次死亡鉴定。
这次的鉴定认为:曹志华死亡的发生,是在其原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基础上,施行吸脂手术后,因为手术创伤、创伤内积血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结论是曹志华的死亡和做抽脂手术有因果关系。
2003年6月,曹福元老人把哈拖医院告上了法庭。法庭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法医鉴定认为,如果没有哈拖医院的吸脂手术,曹志华不会因心脏病死亡。哈拖医院没有尽到对曹志华的高度关注责任,要付曹志华死亡赔偿金83848元。2003年12月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曹福元老人胜诉。
吸脂量过高要住院
就在发生曹志华事件的前一年,2002年卫生部颁布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美容机构的资格认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可国内至今还没有一套医疗美容的手术操作标准,手术该怎么做全凭医生的个人经验。而与此同时,社会上一些没有医疗美容从业资质的美容院,在高利润诱惑下,也非法地做起了医疗美容,这就更加剧了医疗美容市场的混乱。手术刀下,美容变毁容的事屡见不鲜。
对于吸脂手术,中华医学会美学与美容学分会主任王冀耕表示,首先如果是吸脂量在2000毫升以下,可以在门诊操作;如果超过了2000毫升的吸脂量就需要住院观察两到三天。我觉得我们也要倡导我们行业里的医生,就是美容与整形的医师要做到真正的自律。第二,应该教育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让有资质的正规的职业医师来为自己实施手术。
《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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