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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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14 11: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发布药品广告须经发布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广告内容发布广告,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广告中不得含有有效率、治愈率等内容;严禁宣传买赠。
通过陕西省局对全省药品广告发布市场的监测发现,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大众媒体上刊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屡查屡犯,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近期省内重点媒体发布的典型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郑重向社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一
药品名称:卓玛丹牌心脑康胶囊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3020218
生产企业: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实际上该药品近期在我省多个电视频道以《健康对话》形式循环播出,发布虚假广告,严重夸大疗效。宣传“卓玛丹心脑康走进人民大会堂”,以“中国预防医学会副会长、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会长等”专家形象作证明,标榜被列为“全国心脑健康普及计划指定用药”,并由“心脑血管专家李维康教授”讲述“卓玛丹应用干细胞技术”,药品中含有“高能复合体异鼠李素,针对血液细胞、血管细胞、脑神经干细胞、心肌干细胞进行治疗, 称为四靶点细胞治疗”,“实现脑中风、冠心病患者真正康复”。广告中利用中风患者“郭大爷李大妈”现身说法,“治病五六年没治好,吃了含有异鼠李素的卓玛丹心脑康很快就好了”,“服药半小时心慌气短胸闷症状消失,两个月后心绞痛消失”,偏瘫病人“一个月后就可以下地走路,三个月后走路和以前一样,说话也利素多了。”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二
药品名称:唤皮E肽牌复方联苯苄唑溶液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038
生产企业: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备案发布虚假广告。发布广告时蓄意隐瞒药品名称“复方联苯苄唑溶液”,仅宣传商标名称“唤皮E肽”。广告中大量使用患者形象,进行用药前后疗效对比,宣称“唤皮E肽利用透皮缓释技术将‘纳米E肽成分’直接渗透到皮下4000微米,针对三层皮肤不同特点,实现三层同步调理,换掉挠不尽、搓不完的旧皮、死皮,重新生长出健康光泽的新皮肤。”“这一医学突破被评为当代皮肤病治疗领域的重大事件。标志人类皮肤病治疗正式进入‘换皮时代’”,“轻轻一喷,坏皮换成好皮”等绝对化语言。广告中标示药品主治“皮肤顽癣、湿疹、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手癣、脚气、股癣、体癣、头癣、花斑癣、皮肤白斑、鱼鳞病、荨麻疹”,大大超出说明书中适用症:用于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三
药品名称:御骨合金牌复方续断接骨丸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28
生产企业:北京知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多次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发布广告时蓄意隐瞒药品名称“复方续断接骨丸”,仅宣传商标名称“御骨合金”。利用罗有明专家形象,以“百岁奇人骨圣罗老太”、“国宝”、“神医”等夸大性语言进行宣传,号称“别人治不了,罗老太能治!”。用“腰椎间盘患者西安市赵先生”、“榆林张女士”等患者形象,宣传“一疗程吃完后,所有症状全无,腰不疼,腿有劲,像年轻了10岁”“X片拍出来后,椎间盘充盈了,突出的髓核没了,骨质增生也没了,太神奇了,那么多药没治了的病,御骨合金短短四个月居然恢复了”,超出说明书中“活血止痛、续筋接骨。用于外伤性骨折属气滞血瘀症者”的功能主治范围。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四
药品名称:邦力康牌桂龙药膏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017
生产企业: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备案发布虚假广告。发布广告时蓄意隐瞒药品名称“桂龙药膏”,仅宣传商标名称“邦力康”。广告中以“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著名中医临床专家吴大真教授和国际传统医药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医临床专家王凤歧教授”专家讲座形式,宣传“全新一代治疗型药品----邦力康”,“它超越了传统和现在的女性常规用药,解决了气血肾三虚的治养结合的难题”,使用“不存在毒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夸大疗效“女人有了邦力康,气血不虚肾气强,给你美丽,给你健康”。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五
药品名称:解郁丸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01
生产企业:郑州豫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备案发布虚假广告。广告中出现“经过近十年的攻关,我国在中药治疗抑郁症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研制出中国首个也是目前仅有的治疗抑郁症的高科技现代中药—解郁丸”,“填补了中药在治疗抑郁症方面的一项空白”等夸大性语言,以“中华医学会主任委员,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唯一院士沈渔邨会同国内18位权威专家给予解郁丸高度评价”以及多项获奖内容宣传药品,同时以“杨晋富”、“郭文杰”等多位患者进行用药前后的对比,严重夸大疗效。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六
药品名称:保康牌前列通胶囊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156
生产企业:河南省四方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药品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多次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广告中以“神秘组方攻克腺体瘀阻.运用创新(JQ)萃取工艺,从珍奇组方中精提而成,萃取工艺及组方,得到国家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其独有的前列能干浸膏,被医学界称之为‘腺黄金’”等不科学的论述,使用“彻底解决腺体分泌瘀阻,前列腺顽症消除”等绝对化语言,利用患者作证明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七
药品名称:脑心安胶囊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833
生产企业: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多次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使用“拯救了许多被医院宣布无法救治的病人,书写了中华医药史上一个新的奇迹,结束了心脑血管疾病久治不愈的历史”等夸大性语言,标榜该药品为“中国主任医师学术年会重点推荐产品”,以“心脑血管病专家教授” 以大量患者作证明,宣传“治疗心脏病一盒见效,脑中风后遗症三盒见效,三高体质五盒见效”,广告时间长达一小时,严重夸大疗效。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八
药品名称:虎地胶囊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35
生产企业:安徽古井集团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多次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使用“纯中药制剂,无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起效迅速、作用持久、复发率低”等绝对化语言,宣传“在治疗肠炎、结肠炎、慢性细菌性痢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夸大疗效。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九
药品名称:丹参保心茶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40008
生产企业:黑龙江北奇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该药品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宣传的处方药,多次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以“消除心毒垢,祛除斑块”,“将治心、养心、护心融为一体”等不科学的论述宣传药品,使用“服用四疗程以上,患者心血管得到修复,心毒垢无法再次形成,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各类心脏疾病彻底恢复,不易复发”等绝对化语言,严重夸大疗效。
典型违法药品广告之十
药品名称:祺笑牌肤痒颗粒
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1635
生产企业:山西仁源堂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经审批备案发布广,虚假宣传。以“独含生物活化分子A-M微分子,效力比普通药物增强20倍,服用10分钟即可吸收,无毒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一次治愈杜绝复发”、“轻度患者一疗程(五盒)即可治愈,即使对皮肤顽癣、体癣之类的顽固皮肤病,祺笑也能使患者在三个疗程内恢复”等绝对化语言和前后疗效对比的画面进行宣传,严重夸大疗效。宣传“买4赠1”“买7赠2”等内容。
上述广告均未经我局审批备案,夸大药品疗效、对药品疗效做治愈保证,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第14条和《药品管理法》第60条、第61条的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62条规定,我局已将上述虚假违法广告移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其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正常的治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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