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公证”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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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15 10:02:25
一名35岁的未婚女子,因为同事怀疑她那么大年纪还没结婚,是因为其作风有问题,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该女子便前往一公证处要求为其做一个处女膜的公证。
消息甫一曝光,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和群众的关注,并纷纷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作为这
样的“出格”行为,它究竟证明了什么?它的产生又映射出一些什么样的心态呢?
疑问:公证能否还处女“贞洁”
“她们在背地里议论我,说我作风有问题。我很痛苦!”该女士持着一张由医院出具的处女膜完好的证明,前往昆明盘龙区公证处时对该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
由于一直忙于工作,未顾及婚姻,所以一直没有结婚,可单位的一些同事却错误地认为:她这么大的年龄了还没结婚,是因为作风不好。于是该女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便特地去医院做了处女膜检查,随后她又拿着这张处女膜完好的证明来到公证处,要求公证处给她做一个相应的公证。
而类似的公证对于该公证处来说简直就是一件新鲜事,因为这样的事情以前是从未有过的,在国内也是鲜见的。这似乎让公证处有些为难了。
该公证处的文树荣主任说,这确实不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公证处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而处女问题,则是一个医学问题,清白问题则是一个道德问题,他们无从公证。
当媒体将这一消息曝出后,昆明一50岁的何姓女子竟然打电话到该报称自己早在5年前就做了这样一个公证,并声称“处女证明我是昆明第一”。这位年过半百的何姓女子还向媒体记者出具了自己的货真价实的证明,而且凑巧的是她也是在这家公证处做的公证。
有记者见到了这份由昆明市盘龙区公证处出具的“昆盘公字98第95×号公证书”,书上有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所作的医检证明原件,附有医院公章和医生签名。公证内容为:由何某某出具的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情介绍单上的印签和医生的签名均属实,时间1998年4月27日。
“虽然公证书没明确地说是处女公证,但我确实是做的那个公证,后来我还拿着公证书给领导和同事看,以示清白。”何女士说。
根源:根深蒂固的“处女情结”
“说到‘做自己的事,让别人去说吧’谈何容易?同事嘛,天天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见,每天说三道四的,谁受得了呀?”一网友这样评价说。
据了解,该女子之所以前去做这样一个在别人的眼里有些不可思议的公证,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同在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她感到自己采取这样的公证才能挽回自己的尊严。
作为同事来说,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女同事呢?他们持的是什么样的心态呢?他们的做法反映了一个什么问题呢?该女士有必要在乎别人的说法而去做这样的一个公证吗?
“好事者固然可厌,但做公证的女人也是庸人自扰。清白是你自己的事,干嘛要向别人证明?”某网友如此说道,“结不结婚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何必在人背后说三道四的呢?多给别人一些空间,就是多给自己一些空间,一些流言蜚语是不攻自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一是社会风气不好,该女士不结婚,作为同事却去指责她;二是法制还不太健全,为什么不能做处女公证以了却这位女士的心愿呢?”网友们还这样认为。
前段时间,南方某著名媒体曾刊登了某亿万富翁欲征处女为妻的广告,广告一经刊出,立即将人们一直关注的中国男人的“处女情结”又炒热开来。昆明这位女士的做法不但反映出了其同事的无聊和诽谤,而且间接反映出部分男人的“处女情结”仍然梦魇般地裹着女人们的“惴惴不安”的欲挣脱封建性观念桎梏的灵魂。
有人认为,男人的这种不可救药的“处女情结”出自两种心态:一是自私,二是自卑。“我不知道,男人们为什么对于处女(也可以说是对于女人的初夜权)这么迷恋。如果说出于对性和情感的尊重,那么更不应该那么执着地要求自己的妻子一定是处女。你在认识她之前和她在认识你之前,谁都可能有过另一份真挚的情感。而性,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一个男人在与女人发生关系前信誓旦旦地说爱她,而一旦发现她不是处女时马上就用另一种眼光看她,用另一种态度来对待她,这是对自己情感的尊重吗?这是对性的尊重吗?”一位叫周洲的网友发表评论说。
而也有的网友认为该女士的心理上有问题:“我觉得这位女士心理有问题,现在是什么年代了,那些背后议论她的闲人们更是‘病’得不轻。”
建议:将妄语者绳之以法
“在理想的健全社会里,这种事情不应发生。如今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可以用法律方式来矫正,用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变来推动。当事人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受损讨回公道。”有人指出。
记者了解到,人们大都支持该女士用法律来合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讨回公道。因为其同事的做法明显地存在着无理诽谤,更何况作为个人隐私,他们也无权干涉,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压力。
“如果经过调查后得知,当事人的作风并不象其同事所议论的那样的话,当事人完全可以以诽谤罪起诉。”贵州某大学一法律教授认为,相反,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在西方,关于诅咒、发誓等可进行公证,而在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像道德、情感等不能进行公证。”云南大学法学院刘艺乒教授表示,这位女士作的医检,本身就是一个证明,没有必要再进行公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人格权。而人格权中包括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作为当事人,这位女士可以搜集一些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而当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人士后听到的回答大多是“置之不理”。“随便!”当记者问到如果自己遭遇到了无端的诽谤怎么处理时,湖南长沙一易姓的大四学生回答说。
“一般情况下我不和这些无谓的小人计较,我做什么是我的自由,犯不着听别人的意见,在意别人的看法。”深圳自由撰稿人无忧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人最怕别人的嘴,而且我的想法是,这是没办法的事。无解。我的典型做法是把自己的心放宽,提高自己的胸怀和忍耐力。真没办法。辩解,声明,打官司,都没什么大的作用。”著名网络作家李寻欢说。
述评;充满虚伪与愚昧的“伪处女时代”
上世纪20年代,性学家梅奇尼可夫的“处女膜无用论”具有开创性的见解,尤其是他的这一说法,给了伪善的道学家猛烈的抨击。梅尼奇可夫根据动物学家的研究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处女膜仅存在于人类女性本身,类人猿则无。女性的处女膜无论就女性本身或就生理机能而言,均为毫无用处之物,反倒是一种障碍。
据报道,在我国南京等省市早已出现了人造处女膜,价格也不算很贵,350元就能买到。据了解,这种膜是河南产的,去年下半年进入南京市场,在南京有一批销售点,此膜质地材料很考究,对身体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那么在这样一个连处女膜都能通过人造出来的“伪处女时代”,处女公证又能经得起什么考验呢?
并且,随着医学的发展,比人造处女膜还逼真的处女膜修补术也有了很快的进步。据说这样的小手术刚一推出,就引来广大女性的关注和青睐。
“对医院做修复处女膜手术这件事,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说,第一,从法律的原则上来讲,所谓法不禁止即是允许,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发文禁止此类手术,所以医院进行此类手术并不能说他们就是错的;第二,从我个人的意见讲,我是反对这种做法的。对处女膜进行修复,反映了社会上某些人对处女膜的崇拜心理,而这种崇拜恰恰反映了他们的无知。另外,这件事也是男权社会的一个反映,在一个男权社会中,男女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在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中,有处女就应该有处男。处女的标志是处女膜,但处男却没有处男膜。这薄薄的一层膜,体现了男权社会中男人对女人的压迫。
“所谓的处女的真正精神一定不是仅仅用无用的膜来决定一切的,而因为膜的破损而影响了感情的发展和心心相印的情感真谛,那么当事者真是在做毫无意义的事情。因为处女膜和人们的性快感及和谐的性生活无关,人们在过去不过是放大了对于处女膜概念的敬畏的程度,对于女人生命形式的文化观念仍然停留在愚昧和肉欲欣赏的层面,并把女性的玩味成为了一种女性身体的文化。”一位叫李华新的作者撰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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