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手指的指纹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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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7 08:40:47
>>>>>>>>提问如果不一样,为什么有关部门只是记录两个大拇指的指纹而已呢?
如果公安只可以根据指纹找疑犯,可是疑犯没留下两个大拇指的指纹,警方要如何破案呢?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指纹鉴定是犯罪侦察学的重要课题之一,是识别罪犯最普遍的方法。“指纹鉴定”(源于拉丁语daktylosh——“手指”、skopeo——“看”),这个术语首次出现于1887年的印度。当时,英国官员威廉·赫谢尔在向印度士兵发放薪水时要求他们在付款收据上留下指印。后来,他开始在其辖区的一个监狱中使用同样的方法——命令每一个犯人在花名册上自己名字旁边按下指印。20年的工作经验使他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指纹永远也不会与另一个人的相同,而且纹样终生不变,即使手指受伤(比如被开水烫伤),指纹也能完全恢复。赫谢尔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不已,立即致函监狱总监,建议使用这一方法。然而后者将此视为疯人呓语。差不多在同一时期,一位叫亨利·福尔兹的苏格兰医生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但最终确定指纹能绝对准确地鉴别一个人这一事实的,是英国学者弗朗西斯·高尔顿。
1888年伦敦发生了系列谋杀案,令市民恐慌不安。但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所在地)掌握的只是一些对嫌疑犯外表的简单描述、少得可怜的特征和传统的演绎推理法。正好在这时,高尔顿先生连续采集了数千人的指纹并加以分析研究。尽管那个杀人犯终未被捉到,但对数千人指纹的研究使他确信:人的指纹共有四个基本类型,其余的均由此衍生,由此也奠定了指纹分类法的基础。高尔顿得出的十个手指指纹重样的可能性的比例是1:640亿,因此实际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人有一样的指纹这种情况。当时,这一发现引起轰动。苏格兰场据此破获了数百件悬案。于是从1900年开始指纹鉴定术成为伦敦警察破案的正式方法。1911年,采用指纹鉴定方法抓获了达·芬奇一幅名画的偷窃者。随后,其他国家的警察系统也开始使用这一方法,直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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