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导致人体直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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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16 1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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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用药物,或者更多那些东西可以导致人体直接死亡?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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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生物体生命活动的终止。人类在个体发育过程中,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衰老,而衰老的最后阶段就是死亡。这属于自然死亡,是由于机体的基本生命机能经长期损耗而自然衰弱的结果。另一类死亡是因为缓病或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心脏、肝、肾等)遭受损伤而造成的非自然死亡,即病理死亡。
个体死亡是一个过程,临床医学上一般将死亡分为三个阶段:①濒死阶段 此阶段个体循环衰竭、呼吸衰竭、神志不清、肌张力减退。具体表现为周身软瘫、下颌下垂、大小便失禁等。②临床死亡阶段(相对死亡阶段)其标志是呼吸和血循环停止、各种反射消失、脑电波显示平波。③生物学死亡阶段(真死亡阶段)指组织细胞的生命活力已发生不可逆转的终止,各重要器官相继发生不可逆性的变化,完全失去复苏的可能。
那么究竟死亡的标准是什么呢?现代科学提出了脑死亡的概念,即全脑功能的不可逆性丧失。脑死亡概念不同于传统的心肺死亡概念,后者的标准是心跳和呼吸的停止。在医疗不发达的时期,病人的大脑功能与心肺功能是一损俱损的。而现代医疗使用呼吸器与心脏起搏器等设备,病人在大脑不可逆转地死亡后,心脏还能继续跳动、肺还可继续呼吸。相反,如脑未死亡,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而起死回生者已不属罕见。这种脑功能与心肺功能分离的现象,促使人们对死亡的概念重新认识。死亡的实质应当是机体作为一个在中枢神经系统控制下的整体机能已经永久性的消失,其标志就是脑死亡。脑死亡的主要标准有:自动呼吸停止;深度昏迷;各种反射消失;脑电图显示平波;脑血管造影显示脑血液循环停止。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以“脑死亡”作为法律上的死亡判断标准的国家。他们在1980年制定了“统一的死亡确定法案”。随后,英、法、芬、意、奥等10余个国家也相继立法,承认脑死亡是宣布死亡的依据。
现代医学的发展,发现在脑或心脏停止活动后,身体其余的组织器官,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活。如已确诊为脑死亡而借助于人工呼吸在一定时间内维持着血液循环的患者,许多重要器官还都活着,是提供器官移植的良好来源。奥地利、瑞士、波兰等国家法律规定,病人一经诊断为脑死亡,在适当的情况下,即可取其器官供移植用。随着器官移植生物学工程的兴起,诊断死亡的另一个依据是脑电波平直达24小时。此后作为整个机体而言便完全进入生物学死亡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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