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产假被解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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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12:50:24
>>>>>>>>提问我原是安徽省郎溪县一乡镇医院的妇产科医生,2006年9月现妇幼保健所以借用的方式聘用我,出具借用函一张,内容是:因我单位是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受编制限制,以借用方式聘用你单位某某,双方签定聘用合同,其人事,工资关系有原单位保留,工资由保健所发。我在原单位因绩效工资,每月1500——2000元但是到了保健所只发我500元,原来口头承诺是档案工资,我多次找领导多没能解决,直到2008年3月换了新领导,多发我一个月工资就告诉我不要来上班了,什么也没给我,而当时我正在休产假,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纳社会保险,连产假工资都没有一分,我多次找到有关领导,要求偿还克扣的工资,无奈之下就给我6000元了事,而事实上我的档案工资是1320元,劳动仲裁不受理下,我向法院起诉,请问我这种情况受劳动法保护吗?还适用哪些法律,我该从哪些方面打这场官司
休 闲 居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按正常的程序,要先到劳动保障局(具体是县还是乡的你去问问)投诉,投宿后30个工作日内他们会给你答复,如果不满意,才可以仲裁,仲裁不满意才能上诉。
我那时候就是这样弄的。
然后记得除了他们应该给你的工资,还要向他们要一个没签合同的赔偿。比如说你工资是2000,这个月他们没签合同,除了这2000外,还要给你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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