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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的真相
作者:壬青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5-03-30 00:05:43


    所谓真相,只有当你闭上双眼。

                   ——题记
                 
  1休 闲居编辑

    我叫倩,别人喜欢念成欠,所有人认为我亏欠了一些人还是一些事,我需要还债。

  他们就叫我欠,今年的夏天,我在广州。一个每天有洁净地下铁的繁忙而落拓的城市。

  最近一段时间我得了厌字症。再优美华丽或是再简洁流畅的文字,也无法使我有浓烈的亢奋感。我变得呆板、困顿,我的喜字癖(喜爱文字的癖好)已然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厌字症,文字于我已然不再有安全感了吗?我无法认破这个真相。

  忘了诉说一些事,我是一个生性懒散惯了的女子。可我偏偏挑选了一个最要守时、及时、迅速、最要有时效性的工作。我选择了当一名报社记者。当你做了一个抉择,也就意味着你必须为它付出一些代价。所以我成了最不守时、最不付责任、最没有集体荣誉感的记者。这些不是我自己说的,是我们的主编每天对着我哆嗦唠叨的肺腑之言。但是,最最真实的真相,就是我虽然每天都迟到、早退。可是,每次我的稿件都是最早交上去给主编,而且,组里有三分之一同事的稿件都是我先经过我的帮忙修改才递上去给主编的。

  我说过我现在患了厌字症。当初得了喜字癖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是选择当了记者。而坏处,则是成了最不守时、最不付责任、最没有集体荣誉感的记者。厌字症的好处,我还没有见到,坏处却时刻隐匿在我的周围,以至于我周身的血液都处于沸腾的状态,大脑身躯处于高度警戒状态,因为我可能随时失去这个每月1000多元钞票的工作,而没有它的后果,我或许会沦于乞丐。
                 
  广州,确实是个繁华忙碌的城市,每晚都是灯火通明、纸醉金迷。我最常看到的是广州城夜广州的景像,在很多酒吧门口,自然是在十二点之后,那些漂亮的MM,会把你从头到脚,从上到下,看得清清楚楚,自然是看看,你是否穿着锷鱼的袜子,ADDIDES的球鞋,挎着比佛利。保罗的包包,嘴里抽着万宝路的香烟……反正,就是看看你是否是集所有的名牌于一体的富男,那么她们就会一拥而上,尽量让你身无分文,甚而跳裸舞。那些吱吱扭扭的女人,你们自然知道她们是谁?或许有些人忘了自己的妈都不会忘了她们!
                 
  那天我就是在这样一家酒吧的门口蹒跚而行的,不同的只是我不是富男,我是个穷女。我除了像无数的猪崽子一样在酒吧的门口游荡,实在没有什么特立独行之处。我把身躯依靠在酒吧的墙上,拿出了硬双喜,头上的霓虹灯不停的闪烁,我有点喝醉了,而眼前闪动的是一张帅气十足的脸,那张脸在我的眼前不停地蠕动,我的眼泪开始归于所有流泪人的潮流,因为悲伤而流泪,我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流泪,就像有多久没有微笑,原来我一直在渐渐地冰冻,只是我自己一直都不了解。那天我穿了一件很宽的男式衬衫,记得他说,女人在穿着宽大柔软的男式衬衫时,是最性感的。而那天我就身着一件男式宽松衬衫,脚上是一条旧仔裤,浓密的且湿漉漉的长发披散在肩头,脸上豪无疲惫的迹像,只是依偎在那里流泪。对了,我嘴里还叼了根烟。忽然,静走过来。她说,认识一下,别人叫我静,你叫什么呢?
                 
  残白的粉底,沈烈的蓝色眼影,大红色鲜红的口红,她想用妆容来掩饰一切时间的痕迹。她的脸上蕴藏着一种忧伤。她想收敛住,但没有用。她已经开始苍老了,老不是可耻的。它只证明她不再年轻。她已经有三十岁了吧!女人一旦到了这个年纪,就会急速老去。

  学习现实,意味着认识冷酷。
                 
  我只是站立在那里,没有回答。那天夜晚的天气很寒冷,我很抑郁。认识静的那天,我刚好失恋,在酒吧里喝了不知几杯二锅头。酒吧里自然没有二锅头,是我自己带的。于是,我被酒吧的伙计赶了出来。当然我被赶出来的时候,还不忘骂一句“去你妈的”。才甘心情愿的出来。骂人的感觉特别爽,与现在流泪一样的畅快。其实,我只想一个人透透气,谁知我认识了静,或许,我不该认识她,就像我不该认识林,那个有着细长眼睛的男人,那个喜欢穿白色干净衫衣的男人,那个全世界只有他叫我倩的男人……
                 
  可所有的一切都是注定的。就像每个人都不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而幸福又会是什么样子的?
                 
  2

    苦涩的酒精一下下地把我吞噬,平生第一次喝醉酒,原来喝醉酒的感觉,只是头昏目眩。不记得那部劣质电视剧里说过,越醉酒的濒临,越是最清醒的时候。我印证了那句话,虽然头有点昏,可我的精神却越喝越清醒。清醒到我记得那天下午,我对林说,林,我们分手吧。他一下子伫立在那里。其实,五年的感情,不过是一场虚空,时间也只是一场游戏。爱情果然只是一秒钟的事情。
                 
  我始终是欠,而不是另外一个人,我始终是个记者,只是再也无法写作。我的邮箱里塞满了无数的邮件。它们是我所在报社的主编或者向我约稿编辑们催稿的信件。它们告诉我,忙碌起来时间是可以填满所有空虚的。你的心有再大的伤口,时间也可以治愈。可我无法遮盖曾经发生的一切,它们是我心上的烙印。不可以四舍五入,无法忽略不计。

  除了编辑的来信,其它的都是林以前发来的,我随手点击打开一封。
                 
  倩,你最近好吗?我现在在丽江,这几天我在纳西族人心目中的圣山——玉龙雪山,雪山像尖刃直插云霄,而这里的积雪终年不化。我喜欢翻开厚厚夹层的棉衣把山上的终年的积雪贴在心口的位置,那种冰冷的感觉像那一秒失去你的痛。思念一个人会绝望地如堕深谷。我疼痛到无以附加……

  现在我终于知道,生命原来是无常的。今天你们爱得死去活来。明天你们形同陌路。没有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我始终不知道为什么你会离开我?
                 
  3

    我说过我在酒吧的门口没有回答静一句话,可她依然没有走开,人就是有点犯贱,别人越不怎么理睬你,你越是在意他的搭理。我就是这么认识静。人生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

  现在。我已经认识了静。她正在舞台中央歇斯底里地狂舞。她的腰像一条蛇一样地柔软,舞姿妩媚妖艳,足以吸引酒吧里所有的男人。他们贪婪地注视着她的身躯,如同她是个猎物。
                 
  酒吧里一直放的是高吭的音乐。其实,静喜欢的一直是安静的轻音乐。她一直在这个酒吧里工作,穿着性感的衣服,吸引着合适的猎物,她有能力让男人身无分文。而那些男人把她当作猎物。因为她是妖艳的女子。实际上谁是谁的猎物,没有人思考过。她已经厌倦了男人,她只是需要钱。非常需要钱。
                 
  你个贱女人。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一个被酒精荼毒的男人,受尽了酒精的刺激。他把啤酒倒在静的脸,并发出刺耳的笑声。你不过是个妓女。

  啤酒的泡沫在静的脸上细水长流地流淌,她的妆容融化了,厚厚的白皙粉底变得暧昧。她的样子更像是怪物而非猎物。她不想跟这个男人出场。可她的工作决定她丧失了自由。

  我是人。静拿起啤酒瓶从那个男人的头上砸下去。高大的男人没想过她会反抗。呆滞地站立着。

  我则以最快的速度,带她奔出了酒吧……
                 
  我们奔驰了很久,俩人都没有停下来的欲望。当我终于停止奔跑的时候,她一下抱住我,欠,不要离开我。算我求求你。她开始用她的吻搜索,像在搜索着幸福,我没有抗拒的意思……
                 
  静说,欠,你是我最后的依靠。没有你我无法生存。我用手指轻轻触摸她的脸颊。静,为什么你会这样呢?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力。

  是我自己丢掉它……可我从未后悔过……我以为我走出了一个泥沼,却掉进另一个深渊。我依然记得十四岁的那年夏天。那个梧桐树茂盛生长的夏天。已经十五年了,现在想来只有一瞬。我从富裕的家里逃出来,从此以后,我不再回去,我对男人失去了所有兴趣。
                 
  欠啊!你知道吗?生活,对于我来讲,只是一场永不结束的恶梦。我无力挣脱。


                 


   4
   
    恶梦始终是在继续中前行的。所有的恶梦都是一样的。
                 
  长久以来,她始终觉得自己住在一个鸟笼里,金丝雀是没有自由的,虽然物质丰富充盈。鸟笼里的自由是桎梏。它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但她一直没有理由离开,她的母亲需要她,那个有着脆弱神经,有着轻微抑郁症的女子。她爱她。母亲希望她能在正常的生活状态下生长,不要再像她。只是,母亲从来不知道,她始终是母亲的女儿。这是她摆脱不了的事实。她从出生起就有母亲的印鉴,她无法拔除。她身上流着的始终是母亲的血液。

  从七岁那年起,她濒繁咒骂同学。母亲不问原由地用皮带在她的脊背上鞭打,她的背部血肉模糊,那一条条的鞭痕在她的背部生长。疤痕里埋葬着她的童年,那些疼痛呓语的童年。她的脊背伤疤累累。直到有一天,她的母亲再也不打她了。她由习惯、麻木以至于充耳不闻。

  她也像母亲一样地麻木,她厌倦了母亲的酗酒,自甘堕落。而母亲对她的充耳不闻,让她感到母亲不再爱她了,不再需要她了。

  她只觉得自己所有的生命力都被揉搓着消失了。她的心像一朵花忽然间褪色枯萎了。我的心死了。她是这样告诉自己的。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但实际上她豪无行装可收。她只是带上了一盘舒伯特钢琴曲的CD、几件换洗的衣服,最重要的东西是母亲鲜红的口红。那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上那支化妆口红。头脑里只是有零星的碎片,记得一次她私自把口红涂在自己的嘴唇上,母亲发现了揍了她一顿。她或许是想报复,反正她带走了那只口红。她把这些东西都放进了母亲送给她的红色小背包,在那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她一个人背着一个鲜红似血的背包,走出了家门。她没有回头望那住了十四年的房子一眼,没有什么可以留念的。记忆也一样。

  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5

    这次主编催款的信与以往的不同,她在信里郑重通知:欠,如果你在一个星期后还不把你采访的稿件交上来的话,你就永远不要再进这个报社了……

  我看了那邮件三秒钟,抬手按了那个血红色的大叉。

  血红色的,像静十六岁时离家出走带走的那个口红的颜色。静第一次接客时就涂这么一只口红。而现在它只是空壳。

  硕果累累的灵魂终有一天,也只是这么个空皮囊,没有目的,没有温情,行尸走肉。
                 
  下一封邮件,是林的。下下封邮件,依然是林的邮件。下下下封……

  ……

  倩,我依然是丽江。

  ……

  倩,我已经在四方街租了一幢房子。那座房子是兼有汉、藏、白风味的纳西民居小院,门窗格扇都是花鸟虫鱼的精美木雕。你来的话,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打开木窗,可以看到玉龙雪山的景色。我每时每刻都在想念你,你能来吗?就现在。我知道你会爱上这的……

  ……

  在这里,每天都无事可做,除了思念还是思念,我开始学习孤独,开始学习背负起这些孤独,开始把和你的记忆当成营养餐,可是当这些食品吃进我的口里,为什么那一刻心会像玻璃一片又一片地碎裂开去。倩,我很痛!心真的很痛,你可以救我吗?

  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始终不知道为什么你会离开我?

  ……

  倩,我们到底曾经相爱过吗?你爱过我吗?对不起,或许我不该问。可是,每在四方街多待一天,我就多怀疑自己和你一分,如果相爱,为什么要分别呢?为什么要互相折磨对方,明知道大家都已伤痕累累……

  ……我始终不知道为什么别离是我们的结局。
                 
  我倦怠地靠在转椅上,忽然在这一刹然,我想打电话给林,我想告诉他我爱他,起码在他不在的这几个星期里。

  我在黑暗中坐了起来。拨电话给林,听见电话机里一遍一遍的提示,说,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如有问题,请询问114后再拔。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我知道我拔的电话号码绝对没有错。可为什么林的电话总是拔不通?为什么?

  我又重新开始拔号,可又是一句句的空号、空号、空号,我快要疯了……我快要发疯了……

  那个说女人在穿着宽大柔软的男式衬衫最性感的男人;那个有着细长眼睛的男人;那个喜欢穿白色干净衫衣的男人;那个全世界只有他叫我倩的男人……我记不清什么时候遇到他;记不清他的英容像貌;记不清……

  难道我也像静的母亲一样得了抑郁症,我也开始无端臆想……
                 
  6

    从报社走出来。这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可我讨厌阳光,讨厌它的刺眼,它的明亮令人妒忌,发自内心的,深深的妒忌。

  我的厌字症终于告一段落,我又恢复了我原来的生活。每个月领1000多元的工资,用一个月的时间把这些钞票挥霍一空。再领再挥霍,生活就是这样循环不息的。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喜欢上了这个城市。纸醉金迷的物质城市,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在这醉生梦死。

  走到报社门口的时候,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我当然知道是谁!残白的粉底,沈烈的蓝色眼影,大红色鲜红的口红……

  她扔出了一只右手,那只手在空气中划过了一条抛物线,落在我的右脸颊上……

  静打了我一个很响的耳光,大街上无数双陌生的眼睛逡巡着我们。

  生活对于我来讲,是一场永不结束的恶梦。只有你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真实。可现在……一切都只是虚空。她泪如雨下,边哭边语无伦次地说,为什么?为什么要伤害我?

  因为我需要生活,正常地生活。所以我需要钱。我需要工作。

  她啜泣中蔑视地望了我一眼,那眼里包含着憎恨、绝望、彷徨、怜悯……倒不像是看了个人。

  欠!你很像我的母亲。从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你像我的母亲。

  我始终记得我母亲鞭打我,她说,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其实,我一直很想告诉她,我的同学骂我,她们说我是婊子的女儿。可我不怪我的同学,他们没有错,错的是我的母亲。那个一直想给我正常生活的母亲……

  这个还给你。我们结束了。

  她就这么潇洒地转身离去。除却那忧伤的背影。

  她丢给我的是,我们报社的报纸,上面清晰地写着我的新闻采访稿,题目是硕大的几个字:《妓女的真实体验纪录》……
                 
  我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遗弃的味道,我想到了林,我终于在这秒钟流下了泪水。我想到那个邮箱里我笔下的人物林。他不存在。一切都只是我的意淫;我的臆想;我的幻觉。从来没有人叫我倩,至始至终都没有。我确实亏欠了一些人还有一些事,我需要还债。

  但我不在乎。真的不在乎。
                 
  我是一只壁虎,一只趔趄爬行的壁虎,在危机到来时,会把我的尾巴丢弃;会把所有不利我的通通舍掉。

  生活于我不只是一场永不结束的恶梦。还是一场游戏。一个十分有趣的游戏。现在的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时候,我又会得厌字症呢?

    编辑:慕荣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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