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药物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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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2-10 12:14:08
药物治疗原则
(一)个体化 根据不同病人的病理生理特点,病程进展和并发症,而采用不同的药物不同的剂量,除非紧急情况,一般不必急剧降压,尤其老年人,以逐渐降压为宜。无并发症者,可使血压降到18.7/12Kpa(140/90mmHg)上下,有心、脑、肾供血不足者,过度降压可加重缺血,药物降压,不是病因治疗,应长期用药,甚至终生治疗,采取最小有效量,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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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可产生协同作用,抵消副作用。如血管扩张剂常继发交感神经兴奋,心率加快,心排出量增多,并用β阻滞剂可对消心率加快。血管扩张剂可继发醛固酮增多,水钠潴留。并用利尿剂,可对消之。
(三)分级治疗 对一般高血压,先用副作用少的药物,如未取得满意疗效可逐步加用一种或多种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可考虑分级治疗。
一级 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选用一种药物,一种无效可改用另一种。
二级 联合用药,两种药物并用,自小量开始,有效为止,若无效转入三级。
三级 联合用药,三种药物并用。
四级 三级治疗效果不佳者,可换用胍乙啶或可乐宁。
(四)高血压脑病的治疗
1.卧床休息 抬高床头、吸氧、镇静。
2.迅速降压 硝苯吡啶10-20mg,舌下含服,硝普钠静脉滴注,硫酸镁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3.降低脑压 甘露醇、速尿静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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