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药材如何敲开贸易伙伴韩国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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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3:40:45
无可否认,韩国正成为我国越来越重要的中药贸易伙伴,有数字为证:2004年1至8月份,我国对韩国出口达到3133万美元,比2003年同期增长43.35%:韩国已经跃升为我国中药贸易的第四大伙伴国。据统计,韩国中药材市场容量在1.2亿美元左右,其中60%~80%依赖进口,中药材最高进口规模接近1亿美元。因此对于中药厂家来说,韩国市场还有相当大的空间。
相近的文化背景让中医药在韩国的境遇要比西方国家好得多,在韩国,东西方两种医药均可享受到医疗保险,并有56个成方制剂、68个单方制剂作为药品进入健康保险。韩国汉城有一条近两公里的汉药商街,有500多家中药店及中医诊所,中药品种齐全。民众倾向健康投资,重视中药,购买以沙参、枸杞子、当归、保健茶和黄芪进补,对绿茶也十分喜爱。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如何迅速切入?首先在于熟悉韩国的相关制度。
――韩国的中药材政策
自1993年开始,韩国制订“进口中药材供需调控运行方针”,选择了占国内中药材72%产量的70种中药材,以调控国内市场需求和保护国内中药材产业为由实施进口限制。但此后调控对象逐渐减少。
2001年初,韩国政府修改和制订《中药材供需与流通管理规定》规定,为促进中药材的生产、研究和品种开发,保障中药材质量和流通价格稳定,对韩国国内种植和采集较多的中药材、国内生产量超过市场需求量的中药材,以及品质优良的中药材继续实施供需调控,名单包括枸杞子、当归、高刺参、杜仲、麦门冬、白首乌、白芷、白术、山茱萸、柴胡、五味子、白芍药、红芍药、地黄(鲜的或干的)、苍术、川弓、天麻、泽泻、何首乌、黄芩、黄芪等21种药用中药材。以药用为目的上述21种中药材的进口量和市场分配,由被授权的医药品进出口协会所属的“中药材供需调节委员会”决定:以食品名义进口时,除白芷、柴胡、泽泻3种外,其它18种不受该制度限制,实施自由进口。对以食品名义进口后转做药用的,处以巨额罚款、罚没货物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药材供需调节委员会”是一个为非常设机构,由政府部门、有关协会、中药材生产团体和医药专家等16人组成,他们每2个月举行一次定期会议,依据韩国国内中药材市场动向,研究调整21种中药材是否需要进口及具体的进口限制数量。
该制度是韩国限制中药材进口、保护本国中药材生产的歧视性措施。但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称,对21种中药材进口实施调控,主要是考虑了其在韩国药用市场的特殊性,又不限制以食品名义进口。今后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改善贸易进口限制的要求,逐步减少调控对象产品。
2002年韩国取消了对高刺参、杜仲、麦门冬、白芷、红芍药、苍术、天麻、何首乌、黄芩9种中药材的进口限制。
但2002年1月份,韩国又以2001年度我国部分农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率较高为由,对我国枸杞子、当归、黄芩、黄芪、干桔梗等产品实施二氧化硫精密检验措施,这意味着上述产品对韩出口均需逐批接受精密检验,而不是通常的抽样检查。2004年12月,韩国相关部门又出台规定,要求出口到韩国的枸杞、黄芪、桔梗等中药饮片须持卫生检疫证方能出口。
――中药材进口程序
韩国对进口中药材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质量检验方面。韩国政府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非常严格,近乎苛刻,还存在相当大的主观性。
韩国《进口医药品管理规定》规定,除用于学术、研究、调查等的少量进口外,所有进口中药材均需接受检验。除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承担对鹿茸和牛黄的检验外,对其余进口中药材的检验由协会下属的医药品试验研究所及其他7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依据《进口医药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中药材属进口质量限制商品,所有中药材进口均需领取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KFDA)的“质量检验证书”,并向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获政府职能授权的民间机构)备案。
进口商进口中药材时,需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指定的8家检验机构,主要是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下属的医药品试验研究所提交“质量检验申请书”。协会会员企业可通过EDI申请。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拥有500多家经营医药品进出口的会员企业,虽然是民间行业组织,但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授权其对进口医药品进行管理,所有中药材的进口和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都必须向该协会及时备案,接受其监督,故权限很大。检验步骤有下列几个:
(1)属制药原料进口的中药材,检验机构进行官能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检验证书”:
(2)属一般中药材、精密检验对象中药材(94种)或有害物质检验对象中药材,首先接受官能检验合格后,可凭“官能检验证书”先申请通关,通关后需在指定的检验机构接受理化学检验(精密检验和有害物质检验),申领“质量检验证书”:
(3)鹿茸和牛黄需直接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申请质量检验,领取“官能检验证书”后亦可先申请通关:
(4)属国际协约(CITES)指定的灭种危机野生动植物加工的中药材,需首先持出口国政府的出口许可证、使用计划书等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申请进口许可证,方允许进口。
取得证书之后,通关程序如下:
1、进口商凭“质量检验证书”或“官能检验证书”申请通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2、海关核查进口品种(主要检查是否属实或混有违禁药材),诸批审查税额,即估价。依据一般为出口国的市场行情。韩国医药品进出口协会称,海关方面拥有中国中药材较全面的价格资料,并实施动态管理。
3、海关受理通关后同时以EDI方式通报医药品进出口协会。
4、凭“官能检验证书”通关的一般中药材及精密检验对象中药材,需通过理化学检验后,凭“质量检验证书”提货并进入流通销售。
――韩国的关税与数量限制
1995年,根据WTO农业协定,韩国承诺实现中药材进口自由化。目前中药材进口关税不高,一般为8%,中药材增值税税率为10%。但同时获准对HS121120项下的人参和人参粗加工产品等13种中药材,以及红参浓缩液、红参浓缩液粉、红参茶及其他红参制品等6种保健品按照关税等值(TE)原则实现关税化,并实施最低市场准入管理(MMA)。2002年,上述19种产品的基本关税为20%,超过MMA部分水参为227.8%,其他为771.1%:MMA总量为51.7吨。到2004年基本关税维持不变,MMA超过部分分别下调为222.8%和754.3%:MMA总量为57吨左右。韩国政府指定农协中央会以国营贸易方式履行MMA,一般通过国际招标选定供货商。政府招标进口中,往往标准相当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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