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大学生欲“出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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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10 21:46:41
□称“不为钱”、“陪聊,陪逛,陪吃……价格再议” □专家:不管出于情感还是金钱需要,都很危险
晨报讯(记者葛运福) “本人欲将自己出租,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要求都在考虑范畴!陪聊,陪逛,陪吃……价格再议。”昨日,大连一知名网站的论坛上出现了一个“出租自己”的帖子,引起了许多网友的注意。记者与其取得联系,发帖人自称是一名22岁刚从新西兰回国的大学生,“出租自己”只因为“太无聊”。
帖子上写道:“本人身高不高,1.70米,但人长的绝对过得去!绝对幽默风趣!心地善良!健谈!时尚!希望可以带给每个人快乐!”并补充说,“本人家境良好!不用怀疑我得(的)动机!”并附有简介:“1984年生人,大连本地人,曾留学英语系国家一年,回国后就读于大连本地一所正规大学。”
最后,该帖子说,“如有任何理由(不违背做人道德跟法律)的需要者”可与其联系,并留下了手机号码与qq号。
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的网友叹息:“现在怎么有这样的人……”而有的网友不以为然,称“自由”。
随后记者拨通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
记者:“怎么想起贴这个帖子呢?”
对方:“就是觉得无聊,无所谓。前几天逛了一天街后,觉得怪无聊的。看了一下网上的东西,成都有人装别人的对象陪回家过节,应付老爸、老妈;咱不陪回家过节,陪着唠唠嗑总行吧。”
记者:“要是有人邀请你陪着回家应付呢?”
对方:“太远了,不干,没工夫伺候!”
记者:“你是因为钱吗?”
对方:“我一点都不穷,就是没事闲的。”
记者:“现在有多少人与你联系?”
对方:“这是私人事情,不方便说。”
记者:“那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对方:“呵呵,都是些无聊的、觉得不怕骗的、也没有(什么)好骗的人呗。”
记者:“你对出租对象还有要求吗?”
对方:“最好是女的,要是老爷们打电话来,就像你,我就觉得挺可怕的,怕是同性恋。”
记者:“对方提什么要求都能陪吗?”
对方(笑声):“哈哈,看干什么了。有些事能干,有些事不能干,比如让我去抢劫,我就不会干。”
对方告诉记者,他22岁,家住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今年刚从新西兰留学回家,家境很好,朋友也很多。最后,他以懒洋洋的声音说自己想继续睡觉,中断了谈话。
随后,记者采访了大连社会学学会理事长、社会学家同春芬教授。她说,发帖子的人自己很空虚,他想别人也会空虚,其实是寻找同类,寻找一个倾诉对象。
同春芬提醒道:“他本身就无聊,找人‘出租’,特别是找女性,不管是出于情感还是出于金钱需要,都很危险。”
对“出租自己”的这种行为,同春芬教授认为,“虽然他说自己经济条件好,不为钱,其实他还是以此作为一种赚钱方式,有虚假的成分掺杂在其中。”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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