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丈夫患乙肝愤而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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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28 08:05:57
快报讯 (记者马乐乐) 婚后不久意外得知丈夫患有肝炎,妻子认为,丈夫向她隐瞒病史是一种欺骗行为,因此将丈夫诉上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还提出了2万元的过错赔偿。
家住大厂的程霞(化名)说她为了这事,已经痛苦了整整半年。“我们是去年7月结婚的。婚后不久,我在一次整理物品的时候,突然发现了老公的一份病历,让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是,这是一家肝病医院的病历。”翻开病历,程霞吃了一惊,病历上显示,丈夫在2002年就染上了乙肝,而自己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认识快两年了,我们一直相处得很愉快也很开心,但他从来没和我提起这个。”新婚的甜蜜感顿时荡然无存,程霞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当她质问丈夫时,对方向她坦白了一切。
丈夫说,自己被查出患有乙肝后,便戒掉了烟酒,身体一直不错,医生也说这是没什么传染性的疾病,只要好好保养不会出问题。在遇上了她后,他不忍心打击沉浸在爱河中的她,就没有告诉她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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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程霞却不能接受丈夫的解释,她认为,这就是欺骗。多次沟通无果后,她搬离了新婚不久的家。近日,程霞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离婚,同时提出,丈夫向自己隐瞒了病情,造成自己作出了与其结婚的决定,要求对方赔偿2万元。
【律师观点】
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张明文律师认为,程霞的离婚请求可以理解,毕竟她有权拥有一个健康的丈夫,不过她向丈夫索要过错赔偿却不太可能。《婚姻法》中所谓的过错赔偿,一般是存在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情况,而乙肝并不属于当中的任何一种。况且,乙肝也不属于性病、精神病等这些不宜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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