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三期药品集中招标的群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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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09 12:06:31
为了确保将药品价格降下来,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准备,今年年初深圳市进行了第三期药品集中招标,在全国第一个按照320号文件的精神――药品按照剂型招标。4月公示的初评结果,像炸开了的锅,深受各方关注。究其原因,不外乎其中充满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透过矛盾,其实是价格得到了大幅度的下降,很显然其根本目的是受益于老百姓,否则就有悖于矛盾中的群体利益!
社会的发展必然存在竞争,从统计数字来看,深圳市第三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竞争确实非常残酷,除了专利药、优质优价中成药和独家产品外,其余初评的中标产品中的90%均以低价中标,中标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同比全国其他地区低30%以上。同时90%报价较高的品种均未中标,因此影响了多数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本次初评的公示中标结果与这些企业之间的矛盾便凸显出来,“废标”的呼声也由此传出。
整个过程可简单用图表示为:
按照剂型招标→每个剂型中几十到上百个药品只能中一个,竞争激烈压低报价→专家评分→公示评标结果→报价高却未中标产品的企业矛盾产生→投诉,希望推倒重来→等待结果。
如果本次中标结果能够顺利执行,那么2005年招标采购年度的药品采购金额将下降5.55亿元,药品价格比上一轮招标采购年度下降50.01%,初评的中标品种同比全国其他地区该品种的中标价格下降30%以上,从而实现了让老百姓真正从药品招标中得到实惠,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达到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值得在全国推广完善。
同时,从本次招投标的过程来看,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严密、管理严谨,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整个过程是值得称赞的。尽管有些地方可能还不太完善,但是我们不可能用“完美”的标准来要求这次招标,毕竟这是按照剂型招标的全国第一例,没有先例可循。但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能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深圳的创新之举就应得到更多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矛盾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从一个老百姓的角度: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政府就应当给予支持,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政府就应当给予保护!药品是用来救死扶伤的,其目的不是金钱和利益,如果企业产品报价高没中标就要求推倒重来,那岂不是变成了儿时的游戏:一次你赢不算、二次我赢不算、三打两胜才算赢,那社会群体的利益又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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