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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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1-29 14:44:44
凯文是我的好友,起这个英文名是因为凯文?科斯特纳在《保镖》里那双迷人的眼睛太令人难忘。他虽然不太喜欢自己的大名,可是这英文名并不能让他显得更洋气一些,毕竟,他生于斯长于斯,几乎在北京度过了所有时光,最远据说去过通州。
凯文原名张大民,小名为都都。
我是在北三环的一座过街天桥上认识他的。那个傍晚,我准备去街对面的艾德熊参加英语角。在过街天桥上看三环路上车来车往是一件让人头晕的事,于是我收回目光,专心走路,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路边的他。
就是那一刻,他也正看着我,如果说"四目相交,电光火石,可能夸张了一些,周围拥挤的人群也并没有一个被电击,可是,那一眼让我记住了他,也开始了我们之间的故事。
认清凯文是经过一个过程的。他的狡猾时常让我想起加菲猫,那种好吃懒做整日无所事事的状态极为相似。认识之初,我觉得他质朴,到了陌生的环境就会很腼腆的样子。我想:难得呀,在现在的社会。后来才发现他这种楚楚可怜的眼神根本就是一种习惯的伪装。我还觉得好奇:不知他的脑袋里天天在想些什么,后来才发现他除了想想午饭晚饭隔壁家的咪蒂似乎并无更多爱好。我们一起去英语角,一起在夜市上吃大排档,把他介绍给我的朋友认识,听到每个人的赞扬,我的虚荣心也像得到巨大满足似地傻乐。
就这样,我们之间越来越亲密,他也渐渐露出无赖本性。和所有混熟了的朋友一样,我们开始相互耍赖,不再对彼此的世界充满好奇。我开始厌恶他爱吃双汇火腿肠喝苹果汁的恶习,他开始恶作剧地把我的宝贝藏东藏西,像所有人世间的故事一样,我们开始习惯彼此的同时,也忘了珍惜最初相遇的美丽。我不再将他视为珍宝,不再小心呵护,习惯了对着他大声呼来喝去。他也聪明,一听我的训斥就摆出一副泼皮当街的样子,死驴不怕狼啃,爱谁谁。
就是现在,我一边舍身喂蚊一边敲这篇文稿,凯文在我旁边随意看了两眼,便满不在乎地去窝里睡了。
我放下键盘过去看了一眼,不出所料,我的拖鞋,我的泰迪熊,还有一切突然失踪的东西,都在他的窝里静静地躺着。
这就是凯文。
他到今天三个半月,是一只棕色小狗。其实他是我的好友,只是友谊在时光中磨掉了颜色而已。
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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